监督的含义

2024-05-18 20:47

1. 监督的含义

监督,是指将实际情况与目标、计划、标准相比较,并采取相应行动纠正偏差,以求目标的实现。
 
 监督的分类:
 
 1.从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的相互关系来分,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平行监督和垂直监督、平等监督和不平等监督、强势监督和弱势监督;
 
 2.从监督的时间地点范畴来分,监督包括长效监督和短效监督、接近监督和远程监督;
 
  
 
 3.从监督主体的多样性来分,监督包括上级监督、下级监督、专门监督机构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

监督的含义

2. 政府监督的含义

行政监督的含义、特点及其重要意义
(一)行政监督的含义

 

所谓监督,就是监察和督促的意思。行政监督是指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依法所进行的监督,既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上级行政机构对下级行政机构的监督、专业行政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构和行政人员的监督、行政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监督和被领导者对领导者的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以外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大众媒介和公民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管理活动依法所进行的监督。

 

行政监督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行为是否遵从法律、规章进行检查,对行政管理过程及其结果进行监督,以防止和纠正管理中的偏差和失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的行为,保证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行政监督的特点

 

1. 行政监督的实质在于对行政权力运用的限制和对行政管理机构与人员的督促

 

权力是一种影响力和支配力,在行政关系中,行政权力往往占有优先性和强制性。掌握和行使行政权力的机关和人员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之下就可能滥用自己的权力,作出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利益的行为,甚至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与损失。为了对行政权力的运用进行有效的限制,同时督促行政管理机构与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行政规章和行政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就必须对行政决策和行政执行两个环节进行监督。其一,行政决策是否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进行,是否合理,是否合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要求;其二,行政执行活动的开展是否完全有效地符合行政决策的要求,是否能完成行政决策的既定目标和任务,而没有出现执行偏离目标的情况,这些都是现实行政管理中出现的基本问题。而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根源在于,行政机关和人员掌握了行政权力。



2.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管理机构和行政管理人员及其行政管理活动

 

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更确切地说,是行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非职务行为、纯粹是私人事务,对这些都不能进行行政监督。另外,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工作人员,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工勤人员则不在被监督的行列之内。

 

3. 行政监督的主体具有广泛性,既包括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主体,也包括行政机关外部的监督主体

 

各级行政监察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是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主体。在我国,有国家监察部,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最高行政监察机关,是国务院直接领导的专司行政监察的职能机构。另外,监察部在国务院所属各部委设立监察局,负责监督、监察驻在部委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县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局,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监察厅。地方行政监察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察工作的专门机构。

 

同时,行政管理机构外部的监督主体也可以对行政管理机构进行监察,这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执政党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协的监督、新闻舆论的监督和公民的监督等。所以说,行政监督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其主体具有广泛性。

 

4. 行政监督是一种依法实行的法定行为

 

行政监督不是任意开展的活动,而是有法可依、依法实行的法定行为。首先,我国1993年颁布实行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含有对国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具体内容,以“考核制度”为主要代表。为了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我国1997年制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该法详细规定了我国行政监察的主体、职责、权限、程序和法律责任,是我国行政监督的重要法律文件。1998年又颁布了《监察机关审理政纪案件的暂行办法》等行政法规。监察机关和人员依法对行政监督对象进行监察活动,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应有之举。

 

(二)行政监督的重要意义

 

加强行政监督对于行政管理活动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尤其是对于当代中国行政管理而言更是如此。

 

一方面,加强行政监督,是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的一项十分有效的措施。行政权力是一种公权力,是公众赋予行政管理人员的,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权力。但在实际过程中,权力的使用可能出现扭曲。一方面,可能由于失误和大意,造成行政管理过程和行政行为中的失误,对行政管理工作和国家、社会、公民个人带来损失和伤害;另一方面,由于行政管理人员私欲的膨胀,可能滥用行政权力,使权力演化成个人或小集团谋私的工具,孳生腐败行为。而杜绝这种情况的重要办法就是进行行政监督,对行政权力的范围、行使程序、行使结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防止行政权力异化的可能。因此,行政监督的开展有利于建设一个“廉洁、高效、勤政、务实、责任”的政府。

    另一方面,加强行政监督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对于行政管理机构本身来说,行政监督可以减少行政行为中可能出现的失误和违法乱化、理性化原则的贯彻情况,从而避免错误决策给行政管理机构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行政决策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必然有助于提高整个行政系统的效率。又如,对行政执行环节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行政执行中的失误和偏差,督促各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及时进行改进和纠正,防止错误的蔓延。还可以通过行政监督对行政人员的工作和行为进行一定的考核与测评,帮助行政管理机构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促使行政人员发现自身的问题,提高自身的素质,更有效、高效地完成行政任务。当然,行政监督也能够使行政权力的使用更加科学与合理,更能为公共利益服务,这些都能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纪的现象。例如,可以通过监督检查和督促行政决策中的民主化、科学。

3. 监督的意义

法律分析:1、法律监督是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需要。法律监督有利于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2、法律监督是制约权力滥用的基本手段。法律监督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法律监督是完善国家法制的内在要求。法律监督有利于人民行使监督权,有利于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有利于促进法制逐步趋于完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监督的意义

4. 国家监督的具体构成

财政监督。财政监督是指各级财政部门在资金积累、分配和使用过程中,对企业的经济活动及其成果所实行的监督。它是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监督:①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③单位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④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等。审计监督。政府审计监督,是各级人民政府审计部门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财务收支和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财政收支和财务收支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因而审计监督是国家监督会计工作的手段之一。税务监督。主要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对纳税人的纳税及影响纳税的其他工作所实行的监督。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通过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一方面,对纳税人依法建账、建立健全有利于正确计算和反映纳税所得情况的各项基础工作进行监督,以推动各单位加强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基础管理;另一方面,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遵纪守法,堵塞各种漏洞,纠正和查处违反税法的行为,保证包括《会计法》、《规范》在内的各项财经法纪的贯彻实施。其他方面的监督。其一,工商监督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注册登记和年检的过程中,对工商企业会计报表及其注册资本情况的检查;其二,证券监督即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的监督;其三,人民银行及保险部门的有关监督。

5. 不属于国家监督的是

法律分析:国家监督包括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不包括舆论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不属于国家监督的是

6. 监督权的含义

监督权的含义如下:1、监督权的概念具有比较复杂的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2、监督权的内容,其实质部分基本上只属于或相当于传统宪法学上的请愿权,即人们就损害的救济、公务人员的罢免、法律的制定或改废以及其他各种有关公务的事项进行请愿的权利。请愿权在权利的司法救济制度尚未完善,人民的参政权受到限制,甚至言论自由也未完全确立的时代曾发挥重要作用,然而,在现代国家,随着上述的各种法律制度以及基本权利得到确立,其重要性渐趋式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7. 不属于国家监督的是

法律分析:属于社会监督。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监督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及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包括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三十七条 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有关国家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需要党组织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审计机关发现党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应当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并按照规定将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纪律检查机关处理。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再移送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涉及党的领导干部案件,应当向同级党委、纪委通报;该干部所在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中止其相关党员权利;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或者虽不构成犯罪但涉嫌违纪的,应当移送纪委依纪处理。

不属于国家监督的是

8. 监督权的含义是什么

监督权是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政权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的一种最具活力的监督。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