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5-05 06:39

1.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安徽省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上市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么进行计算

1、股权转让 个人所得税 额的计算公式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收入 -本金(原值)-合理费用)Х20%。 2、《个人所得税》第六条第五款规定,财产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式是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 。

3.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个人股权转让完成交易以后,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或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受让方,应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取得完税证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4.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核定?
按照27号文件的规定,如果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话,税务机关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种核定方法,比较准确简单有效的是第一、二种方法。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其他自然人股东、其他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核定,即按照纳税人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由此可见,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需要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到当地税务部门申办个人所得税,并且凭借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同时,税务部门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偏低的情况,会通过多种方法核定转让价格,防止逃税漏税的行为发生。

5.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核定?
如果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话,税务机关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种核定方法,比较准确简单有效的是第一、二种方法。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其他自然人股东、其他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核定,即按照纳税人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6. 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缴纳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主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二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一)一般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
由转让双方按万分之五的税率,适用“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
政策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同时,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企业股权转让
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政策规定:财税〔2014〕4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额,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013年1月1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揭牌运营,该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继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之后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主要是组织安排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
二、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增值税
政策法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国税发[2002]9号)第七条规定,金融商品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
依据上述规定,金融商品转让不包括股权转让,因此,转让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征收流转税,即不征收增值税。

7.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一、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 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至企业变更 股权登记 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发生 股权变更 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自然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依法核定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如何核定? 如果自然人进行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话,税务机关会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核定: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对 知识产权 、 土地使用权 、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 证据 ,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上述四种核定方法,比较准确简单有效的是第一、二种方法。但如果被投资企业没有其他自然人股东、其他自然人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或其他自然人股权转让价格不公允,税务机关一般都会按照第一种方法进行核定,即按照纳税人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份额进行核定, 由此可见,非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需要负有纳税义务的转让方到当地税务部门申办个人所得税,并且凭借完税证明和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同时,税务部门针对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偏低的情况,会通过多种方法核定转让价格,防止逃税漏税的行为发生。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8. 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原股东取得股权转让收入时,应在“财产转让收入”项目下征收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方为个人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交易价格减去当初的出资价格和费用后,按此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当期个人所得税管理体制方案(试办)》 第五条 个人性股权转让总金额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乙方为纳税,以竞买人为拒付企业经营者。第六条:清零企业经营者应当于股权转让相应协议书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关于情形报告书总监税务。被进行投资中小企业须概要原始记录控股股东所持本民企部分股权的上述开发成本,如实向纳税提供支持与股权转让所涉的个人信息,协力纳税人督促下达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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