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做市商制度、特点以及做市商的作用?谢

2024-05-19 15:07

1. 请问做市商制度、特点以及做市商的作用?谢

迄今为止,各国证券市场中的交易制度总体上可分为竞价交易机制(ordernbsp;driven)、做市商制度(quotenbsp;driven)和混合交易机制(mixednbsp;driven)三种制度安排。其中的做市商制度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美国证券柜台交易市场。随着1970年代初电子化即时报价系统的引入,传统的柜台交易制度演变为现代意义上的场外交易市场(0TC),并形成了规范的做市商制度。nbsp;nbsp;nbsp;所谓做市商制度(Marketnbsp;Makernbsp;system)也叫报价驱动(quotenbsp;driven)交易制度,它是指证券交易的买价和卖价均(或主要)由做市商给出,买卖双方的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而是从市场上的做市商手中买进或卖出证券。目前在全球前十大交易所中,已经有NYSE、NASDAD、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Euronext、德国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澳大利亚交易所等八家交易所,均在不同程度上采用了做市商交易制度;特别是在全球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中,大都实行做市商制度,或者是以做市商制度与竞价机制相结合的混合交易机制。nbsp;nbsp;一、做市商制度运行机制的基础:资格审查nbsp;nbsp;做市商是推动市场顺利运转的主要力量,担负着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义务。只有选择资质较好、实力雄厚、行为规范的市场主体担任做市商,才能为市场的有效运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为此各国都分别制定了整套的事前审核机制来遴选合格做市商。换言之,并非所有的市场主体或证券商都可以自动成为做市商,而是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通过相应的审查程序。nbsp;nbsp;(一)NASDAQ市场对做市商的资格要求nbsp;nbsp;NASDAD市场的做市商分为普通做市商(marketnbsp;maker)和主做市商(Primarynbsp;NASDADnbsp;Marketnbsp;Maker)。普通做市商是自由进入的,只要是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bsp;(NASD)的会员,在达到一定的净资本要求后,只需通过网络进行注册,就可以对某只股票进行做市。而要成为纳斯达克的主做市商,除了应满足上述对普通做市商的资格要求外,还必须满足《NASDAQ市场主做市商准则》(《Primarynbsp;NASDAQnbsp;Marketnbsp;Maker、standards》)的要求(具体见表1)。nbsp;nbsp;表1中,对普通做市商而言,其首要条件是通过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审查成为其会员。要成为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的会员,必须接受协会的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会员注册考试、注册调查、注册审查、注册登记等;要求并约束会员遵守全国证券交易商协会制定的各项规定;敦促会员在挑选董事和管理事务方面的公开化、公平化;禁止协会会员参与任何有限合伙公司的重组交易;禁止协会会员与金融部门或金融的分部门进行关联交易等。某个会员一旦被批准主持某个股票的做市业务,它必须在批准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提出该股票的买卖报价。nbsp;nbsp;表1中主做市商的资格要求,是《NASDAQ市场主做市商准则》所规定的门槛标准(Thresholdnbsp;Standards)。用来检查做市商对于这些门槛标准履行情况的检查期为一个月。如果做市商在检查期内没有达到上述条款所要求的门槛标准,对于其资格的委任将于第二个工作口子以撤销,同时通知其未能符合这些标准。此外,如果会员想要尽快注册成为纳斯达克全球市场(NASDAQnbsp;Globalnbsp;Market)的主做市商,其必须在所注册的证券的百分之八十中已经担任主做市商;达不到百分之八十的情况下,如果做市商是其所注册证券的普通做市商,并在下一个考查期内满足了要求,同样可以成为主做市商。nbsp;nbsp;(二)其他市场对做市商资格的要求nbsp;nbsp;2000年3月,巴黎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和布鲁塞尔证券交易所宣布合并,成立了一个跨境、单一货币的泛欧股票和衍生交易市场——Euronext。Euronext的做市商资格特点在于:首先,该市场的做市商称为流动性提供者(Liquiditynbsp;Provider),分为常设流动性提供者(Permanentnbsp;Liquiditynbsp;Provider)、波动性流动性提供者(Volatilitynbsp;liquiditynbsp;Provider)和竞价市场流动性提供者。其次,流动性提供者由上市公司自行决定再由交易所任命,同时交易所会对流动性提供者定期进行评估。再次,Euronext市场的流动性提供者没有任何特别的交易特权,但交易所免去与流动性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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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做市商制度是什么意思,会给我们带来哪些影响?

做市商 (MM) 是一家公司或个人,他们积极对证券的两侧市场进行报价,提供买价和卖价(称为要价)以及每个的市场规模。例如,XYZ 股票的做市商可能会提供 10.00-10.05 美元、100x500 的报价。这意味着他们以 10.00 美元出价(他们将购买)100 股,并以 10.05 美元出价(他们将出售)500 股。然后,其他市场参与者可能会以 10.05 美元的价格从 MM 购买(提高报价)或以 10.00 美元的价格向他们出售(中标)。做市商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和深度,并从买卖价差的差异中获利。

做市商也可以为自己的账户进行交易,这被称为主要交易。做市商是交易所的个人市场参与者或成员公司,也为自己的账户买卖证券,价格在其交易所交易系统中显示,主要目标是从买卖价差中获利,这是卖出价超过市场资产买入价的金额。最常见的做市商类型是经纪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买卖解决方案,以保持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做市商因持有资产的风险而获得补偿,因为他们可能会看到证券在从卖方购买之后和出售给买方之前价值下降。

许多做市商通常是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以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的经纪公司。做市商也可以是个人交易者(称为本地人),但由于促进买卖量所需的证券规模,绝大多数做市商代表大型机构工作。“做市”表示愿意将一组确定的公司的证券买卖给作为该交易所成员公司的经纪自营商公司。每个做市商都会显示有保证数量的股票的买卖报价。一旦收到买家的订单,做市商立即从自己的库存中卖出他的股票头寸,以完成订单。简而言之,做市让投资者和交易者更容易买卖,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顺畅流动。没有做市,可能会出现交易不足和整体投资活动减少的情况。

做市商必须承诺持续报价其将购买(或出价)和出售(或要求)证券的价格。 1 做市商还必须报价他们愿意交易的数量和频率届时它将以最佳出价和最佳出价 (BBO) 价格报价。在所有市场展望期间,做市商必须始终坚持这些参数。当市场变得不稳定或波动时,做市商必须保持纪律,以继续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3.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如何运作的?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亦称报价驱动(Quote-Driven)交易制度,是指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机构,以自有资金或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不断向其他交易者报出某些特定产品的买入和卖出价,并在报价价位上接受其他交易者的买卖要求,保证及时成交的一种交易制度。      与竞价交易中的隐性报价不同,做市商同时进行显性的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主动报出的价格上实现买卖交易,只要投资者愿意买,做市商就必须卖,或者只要投资者愿意卖,做市商就必须买,其情形类似于中国居民到银行柜台上买卖外汇。      买卖价差是做市商的主要收入。做市商的做市行为并非完全地取决于自身的利益意愿,更不是无限制地非理性,而是来自做市商和公众投资者的相互约束,所有市场参与者也正是在这种相互制约中为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获取最大利润而不断进行各种权衡,实现各自利益,市场亦因此在理性的轨道上运作。  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分析      做市商提供的是一种交易服务,这种服务的价格是由证券买卖价差(SPREAD)来测量的。做市商的服务价格与证券价格是两码事,做市商坚持在任何时候以买进报价买进证券,以卖出报价卖出证券,即做市商在市场上提供的是即时服务。那么,做市商做市的经济效应也就体现在这种做市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上,而不是证券本身的供求。      市场上之所以产生对做市商服务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市场运行过程中对某种特定证券的一般公众购买者与出售者并非都是均衡的原因,因而要求有一个中介机构出面通过自己的中介性买卖来平抑这种暂时的失衡,这是相对于完全竞争状态市场而言的一种人为加速市场均衡的制度。      假设一种证券的初始价格为P0,如果在这个价位上购买者的购买能力超过出售者,即会产生一种不平衡,其中的差额为A-B;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公众出售者与购买者不能相互匹配,这种不平衡将持续下去,这对市场效率显然是一种损伤。      在没有做市商参与的情况下,一定量的购买者因为没有相应量的证券供给而不能实现购买需求,或者只好在比P0高的价格P1的水平上购买,但这须由市场参与者的购买能力而定,即并非所有的公众参与者都有很高支付能力。如果做市商愿意在低于P1而高于P0的价位上出售该种证券,由此就会使实际价格产生一定偏离,然而这种偏离降低了所有市场购买者的购买成本,尽管交易价位仍比初始价格高,但却换来了大量交易的达成和市场参与者需求的满足,并提高了整个市场的运作效率。这就是做市商服务产生的需求基础。      当然,在任何一个市场上(包括没有做市商的指令驱动市场上),总会存在某种机制对图一列示的不平衡做出反应(比如证券、期货市场上的投机者)。但没有做市商的市场上的缺陷是投资者不能在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交易,市场本身不提供即时的直接性的服务。所以,这种不平衡的自发性平抑是零星分散和滞后的,不平衡的恢复是高成本的,远没有做市商长期连续性的大规模做市服务所发挥的平抑作用那样高效率。而在有组织的做市商市场上,在非均衡出现之前,做市商通过其做市服务活动就会限制失衡出现的机会,所以,这种反应和限制是事前的。当然此间做市服务的提供是基于经济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出现的,即从以低报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中获得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实际上,在竞争性市场上,做市商买进报价与售出报价间的差额反映了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或利润,除非从做市服务获取的利润能够弥补其成本,否则,证券商不会一直从事这种做市买卖业务。交易价格围绕真实价格的波动是通过由做市商设定的报价差额而得以限制的,说明提供做市服务的成本越高,买卖报价差额就会越大,真实价格基础上交易价格的可能波动也就会越大。由此,做市商市场的合理特征应该是:在尽量低的成本上提供做市商服务。当然这也是所有市场的一般原则,只不过这里的成本取决于一般公众交易商的经济情况以及证券商之间的竞争程度而已。  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分析      做市商在证券期货市场的双向报价中,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存在价差(Spread)。这种价差的存在是合理的,基本上是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做市商在向公众投资者提供双向报价过程中的成本。又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是指购买计算机等设备和建立有关网络的费用支出、做市人员及决策人员的薪金以及传递交易单据过程的费用等;间接成本是指搜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对市场未来走势作出预测的研究开发费用等。      二是做市商提供报价服务所取得的利润。做市商实行双向报价的过程中,在双向以相同数量成交的理想情况下,做市商肯定是有价差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的。在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同时,也为自身赚取利润。正是这种对于市场和做市商本身都互为有利的交易组织机制,确保了市场的平衡和流动性。  影响做市商买卖报价差额的决定性因素包括:做市证券品种的交易量。交易量越大,差额趋向于越小。从某种程度上讲,交易量大的证券的流动性也大,可以缩短做市商持有的时间,从而可以减小其库存风险;并能够使做市商在交易时容易实现一定的规模经济,也会由此减少成本,差额也就没有必要太大。证券价格的波动性。波动性越大,其差额也会越大。因为在给定的持有期间内,波动率变动较大的证券对于做市商所产生的风险大于变动小的证券,作为对这种风险的补偿,其价格差额自然也就愈大。证券品种价格。从价差的绝对额看,做市价格高的证券,其价差会大于价格低的证券;而从比例价差(报价价差相对于证券价格)看,证券价格越低,其比例价差越大。市场竞争压力。做市商的数量越多,竞争性越强,各种约束力量就越是有力地限制单个做市商报价差额的偏离程度,因而差额越小。做市商为了获得更多的做市价差收入,相互之间进行竞争。竞争促使做市商千方百计地降低成本和利润,最终结果是逐渐缩小报价价差。而且拥有做市商数量越多的证券的交易越活跃,流动性越大,其中做市商的风险也就越小,作为风险补偿的差额也就越小。  做市商有哪些作用?      1、坐市。当股市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股价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      2、造市。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      3、监市。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股市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如何运作的?

4. 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原因和影响

原因和影响如下:对于定价难度比较大、定价比较专业的科创板而言,引入做市商机制非常合适,一方面可以引导市场理性定价,另外一方面有利于股价均衡,平滑股价,同时也能提高科创板的流动性。对于参与科创板的普通投资者而言,缺乏定价能力和分析能力一直是散户的痛点,而做市商可以为他们提供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报价。尤其是做长期投资,做市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平抑市场波动,对于稳定市场价格、稳定投资者信心,都是很有帮助的。拓展资料:一、什么是“做市商”?目前,资本市场主流的交易制度有竞价交易制度、做市商制度两大类。A股市场主板使用的是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为特征的竞价交易机制,纳斯达克、香港市场等使用的是做市商机制。做市商就是市场当中一个交易主体,为市场不断提供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一般情况下,做市商由大型券商担任,通过双向报价起到引导定价的作用。二、“科创板要引入做市商机制,主要原因是科创板市场流动性持续下降,制约了高科技企业的金融支持。”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经济学家李湛认为,一方面,科创板设置的投资者门槛较高,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大多为创新科技公司,业务模式新颖、市盈率较高,对投资者的分析定价能力要求明显提高。参与主体少、参与难度大使得科创板流动性持续下降。三、从市场上看,Wind数据显示,截至1月7日,科创板共有379家上市公司,总市值为5.6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比例为5.87%。而在科创板开板2年多的时间里,每日的成交额在500亿元左右,占全部A股成交额的比重在4%左右,科创板成交额在A股中的占比与其市值占比并不匹配,此时引入做市商制度也是提升市场流动性的应有之举。

5.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

扩展资料:
做市商的义务:
1、持续达到特定的保存交易记录和履行财务责任的标准。
2、不间断地主持买、卖双方的市场,并在最佳价格时按限额规定执行交易指令。
3、发布有效的买、卖两种报价(充当流动性提供者,解决交投量不足的问题)。
4、在证券交易完成后90秒内报告交易情况,以便向公众公布。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
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市商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做市商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6. 请问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也称庄家制度或造市商制度,是国际成熟市场中较为流行和普遍认同的一种市场交易制度。通俗地说,所谓做市商制度是指,做市商持有某些股票或债券或其他金融产品的存货,并以此承诺维持这些股票和债券或金融产品的双向买卖交易,这些维持双向买卖交易的商家就是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是交易报价制度的一种。我们熟悉的集合竞价(交易所)制度和做市商制度是两种交易报价制度。我们现在证券市场上采用的是集合竞价制度,由买卖方各自提交买卖委托,经过交易中心对委托价格汇总撮合后完成交易。而做市商制度是指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券商(称为做市商)给出,投资者按照做市商报出的买卖价格和数量作出自己的买卖决定。
注意,投资者在这里只是被动接受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而做市商报出的是双向的价格,也就是对于同一个股票而言,做市商既报买入价,也报卖出价。所有投资者的交易对手都是做市商。做市商报出价格后,就有义务接受投资者按此价格提出的买卖要求。换而言之,做市商必须有足够的证券和资金,用来满足投资者买进或卖出证券的要求。
(一) 做市商制度的功能
做市商制度已有几百年的历史,它在金融市场所起的作用已获得各界共识:做市商制度具有活跃市场、稳定市场的功能,依靠其公开、有序、竞争性的报价驱动机制,保障市场交易的规范和效率,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提高市场流动性和稳定市场运行、规范发展市场的有效手段。
具体而言,做市商制度具有下列三方面的功能:
1、 增强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性。
由于投资者的交易对象就是做市商、交易价格就是做市商报出的价格,投资者无需担心提交的委托找不到交易对手。正是通过做市商不断的进行双向报价并时刻准备接受交易,使得证券的流动性得以维持。
2、平抑市场投机
当市场出现过度投机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与其他投资者相反方向的操作,努力维持价格的稳定,降低市场的泡沫成份。当股市过于沉寂时,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人为地买进卖出股票,以活跃市场带动人气,使股价回归其投资价值。由于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在监管部门的规定范围内,每只股票一般都有若干家做市商,在报价上形成竞争,而做市商的报价一般都以价值估算为基础,因此严重偏离其内在价值的过度投机现象,当有所抑制。
当市场买卖力量严重失衡时(比如买盘远远大于卖盘),做市商可以并且有义务加入势单力薄的一方(比如出售自己的库存股票),迅速改变市场供求状况,从而抑制过分投机。在多个做市商情况下,每家做市商的成本是不一样的,报出的价格也就不一样,这就形成了一种竞争。最终使得各家做市商报出的价格趋同,价差减小。实力弱的做市商就会被淘汰出局。
3、监市。
在做市商行使其权利,履行其义务的同时,通过对做市商的业务活动监控市场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纠正。在新兴的证券市场,这是保持政府与市场的合理距离,抵消政府行为对市场影响惯性的有益尝试。
(二)做市商具备的条件、应尽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
正因为做市商制度具有上述功能及调节买卖盘不均衡状况、随时保证提供买卖双向价格的特点,决定了其功能实现的前提条件是拥有高素质的做市商。做市商的选择比较严格,只有那些运营规范、资本实力雄厚、规模较大、熟悉市场运作,而且风险自控能力较强的商家才能担当。
一般来说,做市商必须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这样才能建立足够的标的商品库存以满足投资者的交易需要。
2、具有管理商品库存的能力,以便降低商品库存的风险。
3、要有准确的报价能力,要熟悉自己经营的标的商品,并有较强的分析能力。
做为做市商,其首要的任务是维护市场的稳定和繁荣,所以做市商必须履行“做市”的义务,即在尽可能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的条件下,随时承担所做证券的双向报价任务,只要有买卖盘,就要报价。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
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税。

7. 怎样理解做市商制度?这个制度有什么优劣势?

做市商制度的特点。第一,做市商对某只特定证券做市,就该证券给出买进和卖出报价,且随时准备在该价位上买进或卖出;第二,投资者的买进订单和卖出订单不直接匹配,相反,所有投资者均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充当类似于银行的中介角色;第三,做市商从其买进价格和卖出价格之间的差额中赚取差价;第四,如果市场波动过于剧烈,做市商觉得风险过大,也可以退出做市,不进行交易;第五,在大多数做市商市场,做市商的报价和投资者的买卖订单是通过电子系统进行传送的。
做市商制度的优点。第一,成交及时;第二,价格稳定;第三,矫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第四,抑制股价操纵。
做市商制度的缺点。第一,缺乏透明度;第二,增加投资者负担;第三,可能增加监管成本;第四,可能滥用特权。

怎样理解做市商制度?这个制度有什么优劣势?

8. 做市商制度的特点

提高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一般规模比较小,风险也比较高,投资者和证券公司参与的积极性会受到较大影响。特别是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广大投资者更容易失去信心。也许在创业板设立初期会出现一股投资热潮,但这并不能保证将来的市场不会出现低迷的现象。如果有了做市商,他们承担做市所需的资金,就可以随时应付任何买卖,活跃市场。买卖双方不必等到对方出现,只要由做市商出面,承担另一方的责任,交易就可以进行。因此,做市商保证了市场进行不间断的交易活动,即使市场处于低谷也是一样。有效稳定市场,促进市场平衡运行做市商有责任在股价暴涨暴跌时参与做市,从而有利于遏制过度的投机,起到市场“稳定器”的作用。此外,做市商之间的竞争也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市场的稳定。在NASDAQ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交易较为活跃的股票的做市商往往达到40多家。平均来看,NASDAQ市场每一种证券有12家做市商。这样一来,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就会得到很大的缓解,个别的机构投资者很难通过操纵市场来牟取暴利,市场的投机性大大减少,并减少了传统交易方式中所谓庄家暗中操纵股价的现象。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做市商所报的价格是在综合分析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息以衡量自身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形成的,投资者在报价基础上进行决策,并反过来影响做市商的报价,从而促使证券价格逐步靠拢其实际价值。校正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单纯的指令驱动市场上,常常发生买卖指令不均衡现象。在做市商制度下,出现这种情况时,由做市商来履行义务,承接买单或卖单,缓和买卖指令的不均衡,并缓和相应的价格波动。如买单暂时多于卖单,则做市商有义务用自己的帐户卖出。抑制价格操纵做市商对某种证券做市,一般具有较强的资本实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具有较高的价值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报价和交易,从而使得操纵者有所顾忌,一方面操纵者不愿意抬轿,另一方面也担心做市商的行为会抑制市场价格。值得说明的是,做市商制度可以抑制其他交易者的价格操纵行为,但由于其本身具有较强的实力,受利益驱使,能够通过自身行为或者做市商之间联手来获取不正当利润。纳斯达克市场就被发现存在这种现象,这就需要通过对做市商行为的监督来防范。做市商制度与交易驱动机制指令驱动制和报价驱动制目前世界上证券交易机制主要有两种:指令驱动制和报价驱动制。完全的做市商制度是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的一种证券期货交易制度。完全的做市商制度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所有客户定单都必须由做市商用自己的帐户买进卖出,客户与客户定单之间不直接进行交易。第二,做市商必须事先报出买卖价格,而投资人在看到报价后才能下达定单。因此,在金融理论中,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市场机制被称为报价驱动机制(Quote-driven)。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指令驱动(Order一driven)制度,又叫竞价交易制度、委托驱动制度。是指买卖双方将委托指令下达给各自的代理经纪人(交易所的会员),再由经纪人将指令下达到交易所。在汇总所有交易委托的基础上,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成交,完成交易。在指令驱动制度下,市场价格通过投资者下达的买卖指令驱动并通过竞价配对而产生。竞价配对方式可以是传统的公开喊价方式,也可以是计算机自动撮合方式。竞价市场的基本特征是,证券交易价格的形成是由买卖双方直接决定的,投资者交易的对象是不确定的其他投资者,而不是做市商。买卖指令的流量是推动市场运行和价格形成的根本动力。现国内两大证券交易所和三家期货交易所均采用此交易制度。两种交易机制之比较⑴价格形成方式不同。指令驱动机制中的开盘与随后的交易价格均是竞价形成的。以中国期货市场为例,所有投资者买卖指令都汇集到交易所的主机中,电脑自动让价格相同的买卖单成交,开盘价是在9点25分时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基准价格,首先是成交量最大,其次是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再次是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成交价格是在交易系统内部生成的。而报价驱动机制中,证券的开盘价格和随后的交易价格是由做市商报出的,成交价格是从交易系统外部输入的。⑵交易成本不同。在不同的交易机制下,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不同。在指令驱动市场上,证券价格是单一的,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仅仅是付给经纪人的手续费。在报价驱动市场中,同时存在着两种市场报价:卖出价格(ask price)与买入价格(bid price),而两者之间的价差则是做市商的利润,是做市商提供“即时性服务”所索取的合理报酬。但投资者被迫担负了额外的交易成本---价差。⑶处理大额买卖指令的能力不同。报价驱动制度能够有效处理大额买卖指令。而在指令驱动制度中,大额买卖指令要等待交易对手的买卖盘,完成交易常常要等待较长时间。通过以上对比,可以发现两种机制互有优劣之处。从历史形成的渊源来看,完全的做市商制度与报价驱动机制联系紧密,在交易即时性、大宗交易能力以及价格稳定性方面具有优势,但在运作费用、透明性等方面不如指令驱动制度。值得说明的是,两种机制并不是对立和不相容的,在各自的发展过程中,二者正在不断吸取对方的优点而逐步走向融合,如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作为一个竞价市场而引入了专家经纪人制度,而NASDAQ在1997年引入了电子交易系统后,价格决定已经由单纯的报价驱动走向“报价与指令”混合驱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