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钱

2024-05-18 13:52

1. 苏州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钱

苏州社保代缴多少钱?除了社保的费用,再加上代缴机构的服务费(每个代缴机构的服务费都不一样,有的贵有的便宜),社保费用加上服务费来就是每个月需要支付的费用。所以在选择社保代缴机构时手续费也是一个需要考量的标准,毕竟社保费用基本都是按照社保局的标准来收取的。

 苏州社保的费用:

 苏州社保代缴多少钱?其实社保代缴公司的缴费标准就是社保缴费基数加上服务费,社保的缴费标准就是政府规定的,并不是由社保代缴公司来设定。所以基本上都是统一的,或者说缴费的档次不一样,也就不一样。

下面以苏州的最低基数为例:

其中企业缴纳需要缴纳的费用分别是:

生育保险比例是:0.8%,费用是26.94元
工伤保险比例是:0.4%,费用是13.47元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0.0%,费用是0元
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6.84元
医疗保险比例是:7.0%,费用是235.76元
养老保险比例是:16.0%,费用是538.88元
公积金比例是:8.0%,费用是270元

企业缴纳:1101.89



个人需要缴纳发费用分别是:

生育保险比例是:0.0%,费用是0元
工伤保险比例是:0.0%,费用是0元
大病/补充/大额医疗比例是:100.0%,费用是5元
失业保险比例是:0.5%,费用是16.84元
医疗保险比例是:2.0%,费用是67.36元
养老保险比例是:8.0%,费用是269.44元
公积金比例是:8.0%,费用是270元

个人缴纳:628.64

社保的费用:企业=1101.89元+628.64元=1730.53元

社保代缴的服务费用:

 苏州不同的社保代缴平台他们的服务费是不同的,费用几十元到一百元都有。壹人事社保代缴的服务费低至20元/月/人。100%线上操作,流程简单清晰,增减员及时提醒,避免漏停漏缴。

以上就是2021年 苏州社保代缴多少钱的相关回答。像一些员工异地办公,公司在当地没有注册公司,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的;或是公司HR、财务等人员配备不完善觉得社保缴纳程序繁琐,占用过多公司资源,可以将企业社保外包出去,代缴费用方面会比个人代缴费用便宜很多。

苏州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钱

2. 苏州市社保公积金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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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社会保险是由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管理,住房公积金由我中心管理。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苏州市政府《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应该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个人与单位一致。职工退休后,可全额提取公积金。有关社保的问题,建议向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关于社保比例,应该是:养老:单位20%,个人8%医疗:单位9%+1%,个人:2%+5元生育:单位1%失业:单位2%,个人1%工伤:单位1%。

3. 苏州市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目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企业:8%-12% 任取1值,单位与职工比例一致
                            机关、事业单位:10%,单位与职工比例一致

苏州市公积金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4. 苏州公积金缴纳比例通常是多少

苏州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
1、缴存基数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缴存基数调整:苏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
3、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满后,缴存比例低于8%的,各单位应主动申请恢复至由省住建厅、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确定的8%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
4、月缴存额上下限计算公式: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以市区为例:
上限:
单位:21900×12%=2628元     个人:21900×12%=2628元      总计:2628+2628=5256元
下限:
单位:3030×8%=242.4元        个人:3030×8%=242.4元         总计:243+243=486元

【扩展资料】延长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的期限。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
切实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新设立的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期满后,缴存比例低于8%的,各单位应主动申请恢复至由省住建厅、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确定的8%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
单位因停产满一年或者连续亏损两年及以上等情况,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至单位所在辖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可以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恢复缴存并补缴缓缴部分。
【参考资料】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

5. 关于苏州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基数问题。

关于社保缴费基数与比例第十一问:2020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关于苏州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的基数问题。

6. 苏州公积金比例

苏州公积金比例如下:1、对于苏州地区的各级国家机关、各类事业单位而言,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12%;2、对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来说,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各为8%到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往往是一体的,但基数的调整相对于比例更频繁,基数缴存上限与当地平均工资相关。从7月1日开始,全市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最高2万元,同比度最多可增加1900元。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万元,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法律依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7. 苏州园区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缴纳比例:
一、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乙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31%调整为30.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1%调整为10.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0%。
二、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后,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失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1%调整为0.5%,个人账户和其他统筹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三、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调整的执行期限从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11月30日止。

苏州园区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8. 苏州公积金比例

苏州公积金比例是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必须相同。具体缴费技术如下:1、缴存基数确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缴存基数调整。苏州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每年1月,缴存单位携带加盖公章的上年度12月份工资报表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