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

2024-05-19 23:51

1.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

重庆市唯一拥有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的高职院校★ 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重庆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摘要】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提问】
您好,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内容如下【回答】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回答】
第一条 为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高职教育分类选拔学生的新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的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回答】
第二条 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回答】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高职专科”、“对口高职”。“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转段考试招生方案另行制定。【回答】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长寿区菩提东路2009号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嘉陵四村100号第八条 学校简介: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占地637.8亩,校舍建筑面积约18.99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3万册,有江北校区、长寿校区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著名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 AAAA 景区长寿菩提山公园、长寿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学院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实验实训室)近100 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3千余万元,实训场地近5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拥有大型稳定校外实习基地近60个【回答】
学院设有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质量检测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7 个二级学院及公共课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现有专兼职教师 400 余名,其中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1/4, 70%以上专业教师是 “双师型”教师,他们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方式先进,科研能力突出。学院现开设有 27个高职专科专业,其中包含两个大类招生,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为:2015年96.46%、2021年96.25%、2021年96.73%。第九条 办学成果:★ 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全国石油和化工职业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 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重【回答】
重庆市唯一拥有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的高职院校★ 重庆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重庆化工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三章 招生范围与类型第十条 招生范围:已参加重庆市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重庆市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取得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第十一条 招生类型: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设置“普高类”,针对中职毕业生设置“中职类”。(一)普高类高职专科:面向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回答】
。(二)中职类面向对应类别的中职毕业生招生,培养全日制高职(专科)层次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可参加重庆市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第四章 招生专业第十二条 我校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发布的信息为准。 备注:化工技术类、环境工程技术、食品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和药品质量与安全5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及皮肤过敏的考生。1.以上专业高职(专科)层次学制均为3年,专业介绍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2.住宿费标准为950~1200元/年,各项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批准的为准3.对口高职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类别的专业。【回答】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安排第十三条 考试报名: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具体实施,与重庆市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同时进行。第十四条 考试组织: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区县考试机构、考点院校共同实施。第十五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平台,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考。第十六条 考试办法:(一)普高类考试由文化素质测试、技术科目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600分。【回答】
第十七条 免试条件:(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p#分页标题#e#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回答】
第十七条 免试条件:(一)在学习期间参加教育部主办和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二)在重庆市教委主办和联办的市级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报考我校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三)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以上学历继续就读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p#分页标题#e#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重庆市教委资格审核公示后在统一录取期间实施免试录取。【回答】
第六章 成绩查询与划线第十八条 成绩查询: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号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入平台查询考试成绩。第十九条 成绩复核: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办法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另行发布)。第二十条 成绩划线:重庆市教委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等因素,按不同招生类型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重庆招考信息网公布。第七章 志愿设置与填报第二十一条 志愿设置: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本科批设置30个志愿、专科批设置50个志愿。“1个志愿”由“1个学校”加“1个专业”组成。我校志愿在专科批次中填报。我校招收中职对口其他类考生,参加了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的中职对口其他类考生,只能填报我校志愿。【回答】
第二十二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2021年4月7号9:00-4月8号18:00 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可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第二十三条 填报提醒:(一)2021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回答】
第二十二条 填报办法:达到相应类型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于2021年4月7号9:00-4月8号18:00 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或重庆招考信息网进行志愿填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或修改志愿,可填报时间截止后,将不能再进行志愿填报或修改。(一)“高职专科”志愿填入专科批,限普通文理科、艺术、体育考生填报。(二)“对口高职”志愿填入专科批,限中职考生按对应类别填报。第二十三条 填报提醒:(一)2021年重庆市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施“一档多投”的录取方式。为提高被我校录取的机会,建议考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最前面。(二)艺术、体育和普通文理科均在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和录取。同时达到艺术/体育、普通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根据就读“艺术/体育”、“文/理科”两类专业的意愿安排志愿顺序(意愿大的填报在前)。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回答】
第二十四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重庆市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志愿征集工作。第七章 录取规则与查询第二十五条 录取办法:(一)录取程序:我校高职专科和对口高职招生采用“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共分三个步骤。第一步:投档。市教育考试院根据划定的各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所有线上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第二步:阅档。高校接到投放给本校的考生档案后,根据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标准,包括专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志愿进行退档,并将结果上传到市教育考试院。【回答】
第三步:录取。市教育考试院对高校上传的结果审核无误后,批准高校退档考生志愿。然后对所有未退档考生志愿,以专业为单位对所有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进行排序,由系统自动撮合确认录取结果。撮合过程如下:考生志愿排序在院校专业计划数内的,自动确定考生最小志愿号的志愿为录取志愿,大于录取志愿号的其它志愿予以剔除,排序在后的考生往前递补。反复以上撮合过程,确定最终录取结果,一个考生只能录取到一个志愿。对参加我校职业技能测试且对文化素质测试上线中职其他类考生,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指定投档到其我校,由我校审录。【回答】
。(二)录取原则:1.照顾原则:我校遵循重庆市2021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加分投档的照顾政策,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其享受照顾的实际分值计入总成绩(只计最高一项分值,不累加)。2.进档原则:填报有我校志愿并达到相应类别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将全部投档至我校。3.排序原则:普高类招收文理类专业,分文、理按文化素质和技术科目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技术科目。普高类招收艺、体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语文、英语、技术科目。中职类招收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不含艺术、其他类),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时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职类招收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素质测试成绩。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回答】
4.录取原则:由“一档多投”录取系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以考生的最小志愿号在该专业计划内进行录取,专业计划在录取期间不作调剂【回答】
预祝您录取理想的大学【回答】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2022招生简章

2.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的专业设置

学院专业特色突出,设立有应用化学、化学工程、自动化工程、机械工程、经济管理5个教学系部;开设有工业分析与检验、工业自动化、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分析与环境监测、安全技术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20余个专业(工种),其中工业分析与检验、工业自动化、应用化工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也是学院精心打造的品牌专业。

3.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1、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陕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9968;
2、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四川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48579;
3、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86808;

4、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新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2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
5、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6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2216。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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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4.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1、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陕西文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36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59968;
2、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四川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3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248579;
3、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广西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1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86808;

4、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新疆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25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
5、2021年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在甘肃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160分,对应的录取位次为112216。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重庆化工职业学院

5.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是260分,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创建于1964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工科为主,以化工与医药、环保与安全、机电与控制为特色,涵盖生物化工、环境安全、食品药品、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等近40个专业。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摘要】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提问】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是260分,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创建于1964年,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同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以工科为主,以化工与医药、环保与安全、机电与控制为特色,涵盖生物化工、环境安全、食品药品、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等近40个专业。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全国石化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示范性实训基地”。【回答】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分数线

6.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公办吗

一、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公办吗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高校,该校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简介 
 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以工科为主,以化工与医药、机电与控制、安全与环保为特色,涵盖工、经、管、艺类专业,生物化工、食品药品、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财经商贸、环境安全、文化艺术等多专业门类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办学特色明显的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为由重庆市化学工业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的重庆化工职工大学、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始建于1964年,2010年4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制为高职院校,并经重庆市政府批准、国家人力社保部备案加挂重庆市化医技师学院牌子。
 
 学院占地638亩,总建筑面积18.99万平方米。现有江北、长寿两个校区。江北校区地处重庆市主城商贸中心——江北区观音桥商圈;长寿校区坐落在长寿区风景名胜菩提山麓,毗邻国家AAAA级景区长寿菩提古镇、长寿区政府和高铁长寿北站。
 
 学院具备完善的实习实训条件,有校内实训基地38个,实验实训设备价值3100多万元,实训场地6万余平方米,可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训实习所需,被中国石化联合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评为“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建立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55个。学院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数字资源超过2T,近两年斥资3000余万元打造高水准的数字化校园。
 
 学院设有化学工程学院、环境与质量检测学院、制药工程学院、机械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二级院系及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军事体育工作部等教学部门。现有专兼任教师300多人,其中教授、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教师占30%以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7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7%以上。学院教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手段先进,科研能力突出。
 
 学院现有招生专业近30个,部分专业与重庆科技学院、 重庆工商大学 等本科院校联合开展“专本衔接”。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等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学生7300多人,
 
 学院坚持“育人为本、质量立校、特色发展、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注重教学互动、因材施教,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2011年,张荣化工分析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在学院挂牌成立;2015年,学院设立了元素、启航、菩提缘三大众创空间。学院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实用人才,不少已成为化工等行业企业技术和管理骨干。近几年,学院学子在全国、全市的各类技能大赛中,12次夺得团体一等奖、19人获得个人全能冠军。
 
 学院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等众多行业大型、优质企业联合建立了稳定的就业基地,与重庆市长寿区、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了校地战略合作关系,为企业开展“订单式”培养,在化工、医药、石油、建筑、交通、金融、轻工、机械、食品、旅游等行业中形成了广泛的就业网络。近年来,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均在95%以上,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好评。
 
 春风化雨,润泽青史。在化工职院人的努力下,学院已逐步成为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被评为国家和重庆市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荣获“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7. 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工程学院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重庆工程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 学校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第五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5月27日,经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14〕148号)成立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八条 办学水平
 
    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动漫游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重庆市普通高校就业先进集体。
 
    第九条 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设有南泉和双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66亩,其中南泉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内著名风景区南温泉(占地519亩),双桥校区位于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占地247亩)。校园校舍建筑总面积30.29万平方米(其中南泉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225599平方米,双桥校区校舍建筑面积为77301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7200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0.5万册、电子图书58万册,学校资产总额近7.6亿元,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近600人,其中专任教师近500人。学校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实习实训大楼、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学术报告厅、学生素质教育中心、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公寓和标准化塑胶运动场;建有国内领先的机器人实验室、3D打印实验室、云计算实验室、物联网实训室、网络协议分析实验室、虚拟化技术实训室、大数据技术实训室、苹果开发实验室、动漫动作捕捉实验室、动画配音实验室、百度网络营销实训室、笔电及一体机检测与维修实训室;建有西部一流的软件开发与应用、互联网与云计算、电子工程与物联网、游戏动漫等8个实验实训中心、48个实验实训室和软件工程、互联网工程、游戏动漫工程等5个工程训练中心。与微软、联想、埃森哲、百度、淘宝、中移动、国家电网等名企共建校内实习基地24个、校外实习基地181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座位10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8000余台。建设有覆盖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数字化校园应用系统,网络出口带宽3G,全光纤接入,有线和无线信息网点36000个,实现了校园网络信息的全覆盖。
 
    第十条 毕业与就业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程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学位。
 
    2.学校为毕业生积极拓宽就业渠道,提供就业信息,指导和推荐学生就业。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和专科学生。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及条件
 
    1.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
 
    2.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3.各专业对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4.考生身体健康且无传染疾病,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
 
    ,我校共设7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本科专业: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字媒体艺术、市场营销、工程造价。专科专业: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游戏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装潢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连锁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商务管理、商务英语。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采取远程网上录取。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档,调档比例为120%(平行志愿按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录取政策最高比例调档)。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的加、降分政策。
 
    4.顺序志愿在相同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平行志愿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相同总分的考生,文、理科类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5.艺术类(美术)专业成绩认定当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排名的规则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成绩排名。若文化、专业成绩均相同时,按照专业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素描、色彩、速写;在专业单科成绩相同时,则文、理科类再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文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理科综合、语文、数学、外语。
 
    6.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7.我校无预留本科计划,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新生进校后必须每学年按时向学校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本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15000元/年,专科层次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11000元/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年~1300元/年,收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相关文件执行。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渝价〔2005〕487号文件规定执行,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学生资助
 
    第十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企业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凡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专科层次可以贷三年(国家财政贴息)、本科层次可以贷四年(国家财政贴息)。
 
    2.国家奖学金
 
    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凡我校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统招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金
 
    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年。
 
    5.大学生自主创业资助金
 
    凡我校统招学生在校和毕业期间自主创业,可享受国家的自主创业资助金,同时在创业期内给予税收减免等多种优惠政策。
 
    6.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凡我校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在校生及退役复学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可获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为8000元。
 
    (2)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每人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为8000元。
 
    (3)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每人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为8000元。
 
    7.企业奖助学金
 
    凡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企业定向培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企业奖助学金。
 
    8.学校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校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8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500元/人.年。
 
    (2)新生入学奖学金。入学本科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的文(理)科新生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入学高职专科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以上且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的文(理)科新生、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3)我校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开榜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自主创业奖等专项奖学金。
 
    9.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同时,学校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寒暑假期间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企业带薪实习、“学工”实习、企业职场体验岗位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七条 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泉校区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
 
    双桥校区地址: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西湖大道76号 邮编:400900
 
    咨询电话:023-62846626 62846636 62846588 传真:6284864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qgcxy.com
 
    电子邮件:cqgcxyzsb@163.com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已报到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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