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2024-04-30 17:23

1. 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法律分析:报错了是可以修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规定:
(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 第五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2. 进口报关单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

 进口报关单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
                      进口报关单是进口商品收货人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详细情况所填的表单,是海关对进口商品查验必不可少的申报资料之一。报关单要按照海关公布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规范文本进行填制,申报后不得自行修改,必须按照《海关法》相关规定先提出申请进行修改。
       一、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六条:“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
     二、申请条件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私运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进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3.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4.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5.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三、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进出口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2.可以证明进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四、办理程序 
    1.企业向海关递交上述申请材料,海关受理后进行审核;
    2.现场海关审核同意的',作出准予修改或撤销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的,应当相应制发准予或者不予修改、撤销的决定书,不再制发《进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受理决定书》,在海关通关管理系统内完成操作。
     五、办理时限 
    除可当场决定的外,一般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海关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决定。
    进口报关单填制要符合申报规范性、真实性、完整性原则,符合《海关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海关正规流程进行修改,规范进出口贸易申报行为,维护海关出入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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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让海关修改报关单

1.依照海关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提交申请,遵循修改优先原则;如果确定不能修改的,那就让其撤销报关单;2.根据修改撤销原因提交退关、退运、变更运输工具证明材料;3.修改数量、价格等,需要提交商检机构证明材料、货物合同支付凭证、准确的商业单证、书面材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五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二)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三)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四)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五)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六)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第六条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案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第七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见附件1),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如何让海关修改报关单

4. 海关接受申报后能否修改申报内容

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向海关申报时,报关单证和相关内容不是进行修改,但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形,可以进行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二十五条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申报手续,应当采用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的形式。
第二十六条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但符合海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一、报关的流程有哪些
1、先手填一份报关单,根据装箱单,发票等内容,填写报关单
2、将填好的手填单给报关公司或录入公司(金关)预录入数据,生成报关核对手稿单。
3、确认录入的数据无误后,让录入员发送即可(数据是发送至审核中心的)
4、可以在海关大厅的查询系统或是报关公司随时查询该份报关单的状态,如果审单中心已审单,就可以让报关公司打印出来了,如果是退单,根据审单中心附加说明的退单理由,重新修正数据后,再重新发送。(退单是要扣报关员分数的,所以尽量在核对单时仔细审核好再发送)。条码是随之打印在报关单右上方的(条码下边就是对应的该份单的报关单号,后九位数)。
5、准备好其他单证,如一般贸易出口,单证就是装船单、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如果货物是要商检就需要,那就必须先去商检那里填单,录数据,核对单发送,准备好商检所需资料,最终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后,再开始进行报关手续,因为在发送报关录入数据前,报关单上有一栏是“随附单据”及备注栏里,要填上“出境通关单”字样及通关单号码的。)
6、递单(海关审单窗口人工审核报关所有单证是否相符,如果单证无误,就会进入下一个程序,如果货物是不需征出口税的,就会直接放行或是货物查验程序如果要,报关单证就会到征税窗口开具税单,后面的你知道了)
7、如果货物查验,那么海关关员会通知你将柜放至海关查验的专门货场,这时你就要同船公司去联系提柜,放至指定位置,等待海关查货。报关员要陪同海关关员一同查货。
8、查验完后,海关觉得没有任何问题,单证相符,货证相符,就可以办理放行手续,单证会自动到达放行窗口,放行关员签字,盖章,给回报关底单及装船单,即完成报关手续。
9、拿着装船单,交至船公司,即可办结最终放行出口手续。

5. 修改报关单 为什么要提供海关注册登记证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三条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第十条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摘要】
修改报关单 为什么要提供海关注册登记证【提问】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因现在大多数的出口报关单无需打印证明联出于更咬文嚼字的说法对此做了修改。有关本条的修改对我们实际填单的人员来说可以忽略。【回答】
亲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二、设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二十六条 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者撤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第三条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者撤销。第四条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遵循修改优先原则;确实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销。第十条 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以及涉嫌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进出口货物,在办结相关手续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报关单及其电子数据。【回答】

修改报关单 为什么要提供海关注册登记证

6. 报关单导入后如何修改

您好,点击OP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点击“报关申报”进入下一界面。
点击“修撤单办理/确认”。
输入需要修改/撤销的关单号。
点击需要修改的地方,如修改成交单价,就点击“成交单价”,然后点击“修改”。
输入需要修改的单价。
修改单价系统会自动修改总价。
点击“暂存”,输入“修改理由、办理海关/科室”。【摘要】
报关单导入后如何修改【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您好,点击OP输入密码,进入系统。
点击“报关申报”进入下一界面。
点击“修撤单办理/确认”。
输入需要修改/撤销的关单号。
点击需要修改的地方,如修改成交单价,就点击“成交单价”,然后点击“修改”。
输入需要修改的单价。
修改单价系统会自动修改总价。
点击“暂存”,输入“修改理由、办理海关/科室”。【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希望您在方便的情况下,给我一个赞,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7. 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法律分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一段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8. 出口报关单如何修改?

法律分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确有如下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原接受申报的海关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1,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3.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一段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十五条 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基于监测进出口情况的需要,可以对部分自由进出口的货物实行进出口自动许可并公布其目录。
实行自动许可的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提出自动许可申请的,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应当予以许可;未办理自动许可手续的,海关不予放行。
进出口属于自由进出口的技术,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登记。
第十六条 国家基于下列原因,可以限制或者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口或者出口: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三)为实施与黄金或者白银进出口有关的措施,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四)国内供应短缺或者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需要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
(五)输往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容量有限,需要限制出口的;
(六)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需要限制出口的;
(七)为建立或者加快建立国内特定产业,需要限制进口的;
(八)对任何形式的农业、牧业、渔业产品有必要限制进口的;
(九)为保障国家国际金融地位和国际收支平衡,需要限制进口的;
(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十一)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或者禁止进口或者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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