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在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2024-05-18 01:17

1. 疫苗在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下午刚刚看到消息,我国新冠疫苗首针将于1月15日接种完成,预计接种5000万人次。

虽然比美国慢一点,但是以我们国家的疫情控制,也没有那么急迫,肯定是安全第一!

截至当地时间12月21日:

美国疫苗接种27.2万次,严重过敏反应6次;

对此,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表示,对相关新冠疫苗成分过敏的人群不宜接种该疫苗。

中国疫苗接种100多万次,严重过敏反应0次。

中国接种疫苗的人群中有6万人,曾赴高风险地区,没有严重干扰病例。




中国疫苗存在的问题?
目前,美国新冠病例确诊累计1816万,死亡累计32万,上周单日确诊创记录超40万,7天死亡1.8万,平均每40秒就有1人死于新冠肺炎。

而中国只有输入零星散发,我们的问题就是:疫情控制的太好了,很长时间内都没出现本土病例,这反倒带来了另外的问题——无法找到足够的志愿者来对疫苗进行试验。

因此中国的疫苗都是在国外进行试验的。

并且在全世界主要科技国家中,算是速度比较慢的。

中国疫苗什么人先打?
1.重点人群,包括从事进口冷链、口岸检疫、船舶引航、航空空勤、生鲜市场、公共交通、医疗疾控等感染风险比较高的工作人员。

2.前往中高风险国家或者地区去工作或者学习的人员。

所以普通民众不要着急,我们可以关注进一步信息,如期打上疫苗就会安全许多。




疫苗能管多久?
至少半年!

因为目前疫苗研发的时间比较短,后续暂时没有信息,不过一般大部分疫苗能管个5-10年还是有希望。

疫苗在中国什么时候开始有的?

2. 中国疫苗管理法

亲,您好,中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摘要】
中国疫苗管理法【提问】
亲,您好,中国疫苗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    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    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    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    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回答】
第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    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依法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    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回答】
医护在方仓,没打疫苗,可以申请居家嘛【提问】
可以的。【回答】
如何申请?才能让领导同意【提问】
法律分析:居家隔离申请材料:1、客人的申请书(写清楚入境时间、同行人员、申请人及同行人员信息、居家地址)。2、核酸检测结果。3、身份证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4、患有基础性疾病的客人需要提供诊断书或病历。【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回答】
现在单位接管方仓工作,本人没打疫苗,可以申请回家嘛?怀孕的都居家了,我没打疫苗,有点害怕,怎么和领导说【提问】
亲,直接实话说就好了。【回答】
可以嘛?怎么和领导说?【提问】
亲,就是直接申请居家办公呀。【回答】
害怕领导不同意,有什么相关文件嘛?【提问】
律师补充:  由于YQ影响,企业安排员工远程办公,应当相互体谅,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应当尽可能科学合理,并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原则。  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实际在物理空间脱离了用人单位的管理,工作与生活难免混同,用人单位难以进行实时监管。具体如何认定有效工作时长及加班情况应根据个案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严格要求劳动者在相对独立的空间内按照标准时长进行工作,则按单位要求超出时长进行的工作可适时认定为加班。  隔离期间也是可以开到工资的。如果企业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不给开支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跟他进行商量,甚至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回答】

3. 中国疫苗管理法

您好哦亲,中国疫苗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的法律。【摘要】
中国疫苗管理法【提问】
您好哦亲,中国疫苗管理法:是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的法律。【回答】
第一条 为了加强疫苗管理,保证疫苗质量和供应,规范预防接种,促进疫苗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法。本法未作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法所称疫苗,是指为预防、控制疾病的发生、流行,用于人体免疫接种的预防性生物制品,包括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第三条 国家对疫苗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科学监管、社会共治。第四条 国家坚持疫苗产品的战略性和公益性。国家支持疫苗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疫苗研制和创新,将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疫苗研制、生产和储备纳入国家战略。国家制定疫苗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支持疫苗产业发展和结构优化,鼓励疫苗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不断提升疫苗生产工艺和质量水平。第五条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从事疫苗研制、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依法承担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回答】
第六条 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疫苗安全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疫苗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疫苗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第八条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承担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疫苗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预防接种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与疫苗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九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疫苗监督管理有关工作,定期分析疫苗安全形势,加强疫苗监督管理,保障疫苗供应。第十条 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标准和规范,建立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可追溯。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疫苗电子追溯系统,与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相衔接,实现生产、流通和预防接种全过程最小包装单位疫苗可追溯、可核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法如实记录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向全国疫苗电子追溯协同平台提供追溯信息。【回答】
第十一条 疫苗研制、生产、检验等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生物安全风险,加强菌毒株等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操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证菌毒株等病原微生物用途合法、正当。疫苗研制、生产、检验等使用的菌毒株和细胞株,应当明确历史、生物学特征、代次,建立详细档案,保证来源合法、清晰、可追溯;来源不明的,不得使用。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疫苗行业协会等应当通过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活动定期开展疫苗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预防接种知识等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疫苗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预防接种知识等的公益宣传,并对疫苗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疫苗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第十三条 疫苗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等活动。【回答】

中国疫苗管理法

4. 中国疫苗的发展

疫情之下疫苗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近年来,我国疫苗批签发量整体呈波动态势。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新冠疫苗成为2020年市场最关注的领域之一。但实际上,除了新冠疫苗,国内疫苗行业也迎来了一轮景气期。
2020年,我国疫苗批签发量为6.5亿支,同比增长15%。根据中国疫苗行业协会会长透露,如果不含新冠疫苗,2020年国内疫苗的市场规模达到了350亿人民币。



新冠疫苗研发速度加快
自新冠疫苗上市以来,全球主要国家疫苗接种有序推进。截止2021年2月末,全球新冠疫苗接种量为2.44亿剂。其中,美国接种量最大,达7524万剂;其次是中国,接种量为4052万剂;欧盟以3274万剂的接种量排名第三。
但从接种率来看,以色列的接种率最高,每百人接种量高达93.50剂;其次是阿拉伯,每百人接种量为60.87剂。从国内生产企业来看,仅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的新冠灭活疫苗就已经在全球使用了4300多万剂次,其中国内超过3400万剂次。



(注:在每百人接种量中,中国数据截止2月9日,俄罗斯数据截止2月10日。)
从新冠疫苗研发来看,截止2021年2月底,全球在研新冠疫苗项目有256项,其中74个疫苗产品进入临床阶段。从国内来看,目前进入III期临床的新冠疫苗项目有北生研、武汉所和科兴的灭活疫苗、康希诺的腺病毒载体疫苗、智飞的重组蛋白疫苗。



——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疫苗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5. 中国疫苗和免疫的介绍

《中国疫苗和免疫》1995年创刊,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和卫生部疾病控制司联合主办,为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唯一专门报道计划免疫专业的学术刊物。

中国疫苗和免疫的介绍

6.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根据卫生部《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规定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的疫苗有: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以上疫苗国家规定为第一类疫苗,全部免费接种,除了绝对禁忌症之外每个儿童必须要接种。
二、国家规定的第二类疫苗是自费的,它遵循自愿自费的原则,家长可以选择接种。
儿童常用的第二类疫苗有:水痘疫苗、HIB疫苗, 7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口服轮状病毒疫苗,流感疫苗等。
法律依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一、接种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剂次疫苗的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 1 剂:出生后 24 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小于 3 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 3 剂、脊灰疫苗第 3 剂、百白破疫苗第 3剂、麻腮风疫苗第 1 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1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2 剂:小于 12 月龄完成。
4.A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小于 18 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 2 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 第 1 剂、百白破疫苗第 4 剂:小于 24 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 2 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 3 剂、甲肝灭活疫苗第 2 剂:小于 3 周岁完成。
7.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1 剂:小于 4 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 4 剂:小于 5 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 群 C 群流脑多糖疫苗第 2 剂、乙脑灭活疫苗第 4 剂:小于 7 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7. 国家计划防疫是那年开始的

1978年,国家正式提出并实施计划免疫。接种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糖丸)、百白破疫苗和麻疹疫苗。4苗6病。
1950—1977年,为计划免疫前期。
1978—2000年,为计划免疫时期。
2000年—至今,为免疫规划时期。

国家计划防疫是那年开始的

8. 中国最早的疫苗

在新中国,由国家倡导使用的疫苗最早的疫苗是卡介苗。

当然,中国开展预防接种的时间很早。中国则不同,不仅早就注意天花的治疗,而且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据清代医学家朱纯嘏在《痘疹定论》中记载,宋真宗(公元998——1022年)或仁宗(公元1023——1063年)时期,四川峨眉山有一医者能种痘,被人誉为神医,后来被聘到开封府,为宰相王旦之子王素种痘获得成功。后来王素活了六十七岁,这个传说或有讹误,但也不能排除宋代有产生人痘接种萌芽的可能性,到了明代,随着对传染性疾病的认识加深和治疗痘疹经验的丰富,便正式发明了人痘接种术。中国至迟在十六世纪下半叶已发明人痘接种术,到十七世纪已普遍推广。公元1682年时,康熙皇帝曾下令各地种痘。据康熙的《庭训格言》写道:“训曰:国初人多畏出痘,至朕得种痘方,诸子女及尔等子女,皆以种痘得无恙。今边外四十九旗及喀尔喀诸藩,俱命种痘;凡所种皆得善愈。尝记初种时,年老人尚以为怪,朕坚意为之,遂全此千万人之生者,岂偶然耶?”可见当时种痘术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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