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法人开的几家公司必然是关联企业吗?

2024-05-19 14:38

1. 同一个法人开的几家公司必然是关联企业吗?

对,是关联企业。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1]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2] 
法人的概念、本质
(一)个人、合伙与社团
个人——合伙——法人
1.人之集合赋予人格,即“社团”,得单独为权利义务的主体,由机关(董事)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法律交易。
2.法人独立享有人格,负担义务,则其成员的责任受到限制,有助于个人衡量其资力,加入法人,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二)个人与财团
财产之集合赋予人格,即“财团”,使财产独立化,成为权利主体,经由机关(董事)而行为,则公益目的可长期继续。
(三)法人制度的理由
1.使得多数的人及一定财产成为权利义务主体,便于从事法律交易;
2.将法律的责任限定于法人的财产,避免个人的财产受到影响。
希望我能帮助你解疑释惑。

同一个法人开的几家公司必然是关联企业吗?

2.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不是同一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一、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1、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并不是同一个。子公司也有着独立的法人人格;子公司是其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其它公司持有而由其它公司控制的公司;持有其它公司股份并能控股的是母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是股份控制的经济关系,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子公司的设立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4.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一、 子公司 法人和总 公司法 人是同一个吗? 有可能不是同一个。企业可以依法 设立分公司 与子公司。 分公司 无法人资格,领取 营业执照 (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子公司有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分 公司经营范围 不得超出公司的 经营范围 。子公司无此限制。 设立子公司与设立一般公司要求大致相同。 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分 公司变更 登记事项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但是撤销分公司的由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登记 。 二、分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因经营过错向法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法人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对第三人责任后,可以追偿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赔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因单独或者共同侵害单位财产可能承担的民事 侵权法 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连带责任 ”。 3、因违法行为而受到的民事制裁--罚款、拘留 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 非法经营 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 债务 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 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拓展资料: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 股份有限公司 和 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 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5.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法律分析:不是同一个人,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是同一个吗

6. 同一个法人下两家企业合并

一、同一个法人的两个公司可以合并吗      涉及的税务处理大概如下,为回答你这个问题查了很多资料,自己也归纳了下,所涉及的营业税、增值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均无需缴纳;企业合并方式下税收处理不同之处在于企业所得税,一般性税务处理需要评估,花费的手续费多评估增值部分可能需要缴纳所得税而且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能弥补,不过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很多限制条件,条件符合的话建议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所得数,两种方式,一般性税务处理需要缴纳,特殊性税务处理不用缴纳。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规定:二、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当事各方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三、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      (一)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二)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三)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 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四)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本通知规定比例。      (五)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 ,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四、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营业税,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51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公告2011年第13号。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契税,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土地增值税,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两个公司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是可以进行合并的,虽然两个公司属于同一个法人,但是满足这些条件也可以进行合并,在办理公司合并的时候公司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个需要进行处理。

7. 一个法人两个公司如何合并

法律分析:法人到有关机构登记并到工商局办理合并手续,利益由后续公司享受。办理手续时,要带齐相关材料,到注册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一个法人两个公司如何合并

8. 上市公司的法人,与其他一般公司的法人是同一个人,相互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做

您好,之间的业务是可以进行的,不过因为有关联,之间的账一定要清晰可查,避免利益输送被查,这样影响不仅是上市公司股价,严重的可能有违法的风险的【摘要】
上市公司的法人,与其他一般公司的法人是同一个人,相互之间的业务是否可以做【提问】
您好,之间的业务是可以进行的,不过因为有关联,之间的账一定要清晰可查,避免利益输送被查,这样影响不仅是上市公司股价,严重的可能有违法的风险的【回答】
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但如果兼任董事、高管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管的任职要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一人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身并不违反《公司法》,但如果兼任董事、高管的,应当遵守《公司法》关于董事、高管的任职要求;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在两个竞争性的公司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董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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