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的合同

2024-05-19 06:48

1. EPC的合同

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一) 交钥匙总承包;(二) 设计—采购总承包(E-P);(三) 采购—施工总承包(P-C);(四) 设计—施工总承包(D-B);(五) 建设—转让(BT)等相关模式。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五)这三种形式。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EPC的合同

2. EPC项目履约保证金上限?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3. epc项目为什么要以总合同造价开履约保函

亲,上午好,很荣幸为您解答,EPC项目业主招标文件中,履约保函的开立与提交都有明确的时间区间要求,一般情况下,在业主收到履约保函和签订合同后,业主退还总包商的投标保函,而关于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更多是规定履约保函有效周期与持续时间、失效时间、由于总包商违约全部或部分索偿保函的条件与金额,而针对履约保函的生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而按照国际惯例操作的生效时间与条件对总包商来说是很不利的。履约保函的主要作用是在EPC项目合同条款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为保护业主不受损失而提供的保证;保证总包商对不履行责任与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摘要】
epc项目为什么要以总合同造价开履约保函【提问】
您好,我这边正在为您查询,请稍等片刻,我这边马上回复您~打字需要一些时间,烦请您等待一下哈[微笑]【回答】
亲,上午好,很荣幸为您解答,EPC项目业主招标文件中,履约保函的开立与提交都有明确的时间区间要求,一般情况下,在业主收到履约保函和签订合同后,业主退还总包商的投标保函,而关于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更多是规定履约保函有效周期与持续时间、失效时间、由于总包商违约全部或部分索偿保函的条件与金额,而针对履约保函的生效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而按照国际惯例操作的生效时间与条件对总包商来说是很不利的。履约保函的主要作用是在EPC项目合同条款没有履行的情况下,为保护业主不受损失而提供的保证;保证总包商对不履行责任与义务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回答】
一句话总结,就是为了保障双方利益与责任为目前去设立了这样的规则呢【回答】
怎么不是以施工单位中标价,而是总的呢【提问】
这个是根据国家惯例来制定的标准哈【回答】
好的[左捂脸][左捂脸]【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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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pc合同生效条件

一、epc合同生效条件
建设工程总包合同各国纷纷借鉴FIDIC版本及相关细则,有六大类文本及配套规定,包括《合同施工条件》、《简明合同格式》、《招投标规则》、《业主与咨询师服务标准》、EPC、DB,《以EPC、DB较为典型,以EPC交钥匙工程为例分享一下该总包合同的几个关键点。
做好建设工程总包合同的核心思想:立足国情,借鉴国际优秀经验;抓住关键,强调细节;理顺关系,注重落实。
(一)履约保证金
(二)工程主体定义与界定
(三)合同分包的批准或备案
(四)农民工台账、农民工保函
(五)合同解除权与触发合同解除情形
(六)清场权、清场权触发情形与行使流程
(七)工程量争议解决机制
(八)工程质量争议解决机制
(九)履约僵局解决机制
(十)现场管理
甲方代表、监理、现场领导小组(设计单位、甲方代表、简历、乙方代表、分包商、重要建材设备供应商等)
(十一)工程质量控制
1)进场前控制
质量价格明确、材料设备经常检查、样品样板保管、甲供材料交接记录
2)进场后控制
施工工艺检查复核、材料设备检查复核、中间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质量问题整改
(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
竣工验收:竣工报告,验收小组验收方案,历史文件,整改情况,现场勘察,总体评价,会签,报质监站复核,质监站报住建委备案;
竣工结算:合同文件,竣工图纸及变更,工程量清单或预算定额、费用定额
(十三)证据保存和保全
二、施工合同备案由谁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日常中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
三、施工合同为什么要在网上备案
(一)《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筑法》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保护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权益的依据。
(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生效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就产生了法律上的关系。
(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综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对规范填写施工合同内容,规避阴阳等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