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账户个人账户区别

2024-05-11 17:40

1. 医保账户个人账户区别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为缴费基数的7.5%,个人缴费为缴费基数的2%。个人账户入账金额如下: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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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个人账户区别

2. 什么是个人医保账户


3. 医保个人账户和医保其他账户有什么区别


医保个人账户和医保其他账户有什么区别

4. 什么是个人医保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在职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 社保个人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有什么区别?

健康账户和个人账户的区别 :
1、健康账户可以在社保规定范围内的定点药店购买药品等,并且在医院门诊结算时,优先扣除个人账户的余额,没有支付完毕的金额可以由健康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是用于定点医院门诊或是住院看病的。
2、健康账户发放的金额会比个人账户的金额少。以上就是健康账户与个人账户的区别,两者都是社保的账户分类。
社保健康账户,是指从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的实际结余资金中划出部分资金设定的,用于本人及其父母、子女、配偶之间健康综合保障的资金账户。
社保个人帐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医保结算程序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社保个人账户和医保个人账户有什么区别?

6. 什么是医保个人账户?

法律分析:
个人帐户主要是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所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7. 医保账户和个人账户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构成包括两部分,一是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二是按年龄(生理年龄)*核定的金额从统筹金中划拨到个人账户,所以退休人员由于年龄大,个人账户的金额要大于年轻人。需要注意的是,个人账户的金额一般是用于门诊等零星医疗支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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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账户和个人账户

8. 医保健康账户和个人账户区别

医保健康账户和个人账户区别如下:1、所属名目区别。个人帐户余额与健康帐户余额名目不同,账户也不同,两者相加才是社保卡真正能用到的金额;2、使用范围区别。健康帐户余额用处较广泛,药店购药也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则用途较狭窄,只能在医院门诊或住院;3、使用弹性区别。健康帐户余额固然可以用于药店,但在关键时刻,同样在医院也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个人账户余额就没有此弹性,在医院用不完就浪费了;4、发放金额区别。各地社保章程并不一样,个人账户余额和健康账户余额发放也不同,个人账户余额的数量要更多。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