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8 18:03

1. 赤峰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赤峰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2. 赤峰市公积金贷款都需要带什么

公积金贷款流程
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 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担保申请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3. 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政策

1、在鄂尔多斯市工作,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已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债务人和财产共有人。3、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单位已经办理贷款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4、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房屋买卖合同(购买的房屋仅限于工作所在地)。贷款申请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宽限至两年。5、购房的首期付款不低于20%。鄂尔多斯市公积金贷款条件1、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和担保义务,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借款人及配偶近两年(含)内无五期(含)以上不良贷款记录的。3、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城建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包括首付款收据)或《房屋所有权证》。4、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相关合同签订(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住房建设周期两年以上的,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至三年。5、购买二手普通自住住房的,具有公证部门公证的《房屋买卖契约书》和已办理过户的《房屋所有权证》。在税务局开具契税税票后的两年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鄂尔多斯公积金贷款政策

4. 呼和浩特公积金贷款政策

满足以下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贷款、无担保行为。
3、借款人已取得本人或直系亲属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一小区内《地下车位或车库买卖合同》(购房合同与地下车位或车库合同购买人为同一人),并提供已交纳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不动产发票及地下车位或车库全款不动产发票,购买多层购房行为在3年之内,高层在4年之内。
4、抵押房产
(1)个人办理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贷款金额为抵押物评估价的80%(用2008年7月1日前房屋作抵押,应先办理共有证或进行夫妻双方财产约定后方可抵押)。因装修及购买地下车位或车库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需另外提供抵押物。
(2)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用所购房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留存一定比例保证金。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证》后一次退还保证金。
5、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60%。如超过需找在呼市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无担保行为的职工作为担保人(以担保人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贷款、无担保证明为准满足以下条件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呼和浩特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人所在单位已开户、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缴存账户为正常状态。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呼市购房申请贷款,需提供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2、借款人夫妻双方无贷款、无担保行为。
3、借款人已取得本人或直系亲属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同一小区内《地下车位或车库买卖合同》(购房合同与地下车位或车库合同购买人为同一人),并提供已交纳不少于购房总价20%的首付款不动产发票及地下车位或车库全款不动产发票,购买多层购房行为在3年之内,高层在4年之内。
4、抵押房产
(1)个人办理需要提供本人或他人的已取得产权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贷款金额为抵押物评估价的80%(用2008年7月1日前房屋作抵押,应先办理共有证或进行夫妻双方财产约定后方可抵押)。因装修及购买地下车位或车库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需另外提供抵押物。
(2)办理公积金按揭贷款,用所购房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留存一定比例保证金。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他项权利登记证》后一次退还保证金。
5、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60%。如超过需找在呼市地区建立住房公积金且无贷款无担保行为的职工作为担保人(以担保人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无贷款、无担保证明为准)。

5. 赤峰单身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政策吗

  公积金贷款买房与借款人属否单身没有必然联系。
  办理公积金贷款要求: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的居住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件;
  2.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工作正当,职业正式,经济良好,收入稳定;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证明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有:
  1.如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居民居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借款人允许同意作为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件和资料,以便审核。

赤峰单身公积金贷款买房有政策吗

6. 赤峰住房公积金可以用现住房贷款吗

可以,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参考资料:http://baike.so.com/doc/1412269-1492955.html

7. 赤峰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赤峰公积金贷款条件第六条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赤峰市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或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应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做保证人。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6、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经房交易部门过户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买卖申请审批书》7、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的,需办理保险手续;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前不能再次申请贷款;2、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在其借款人未还清贷款之前,不得申请贷款;3、借款期限为1-2年的,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3-4年的,两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5-7年的,叁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8年以上的,肆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4、曾经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良还款记录的(指有累计逾期四期以上不偿还贷款本息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赤峰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条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为期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价的70%,以现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该宗房产评估价的50%,第三自然人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担保公积金的200%;每宗贷款每月还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第十一条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15年,公务员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第十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十四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根据不同单位性质、个人还款能力及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以降低贷款风险。三、赤峰公积金贷款流程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首先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并如实真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和参与还款人单位核实其收入情况并签章,连同如下资料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门。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3、所购住房的期房首付款证明或抵押物他项权证;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料证明,担保所需要的相关材料;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十六条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方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心信贷部门负责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凭借中心出具相关的手续复查产权、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出具房屋他项产权证。第十七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第三自然人担保的)同贷款人签定相关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借据,借款人用期房、现房抵押的,应到指定的保险机构签定保单。第十八条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部门实严格的三级审核,信贷员初审后,送交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无异议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查委员会集中会审,审核无误后,下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九条信贷部门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及相关贷款手续去中心公积金收缴部门发放贷款,将委托银行的拨款手续转交借款人,贷款发放完毕。

赤峰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8. 赤峰市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一、赤峰公积金贷款条件第六条凡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额达到一定额度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个人,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七条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赤峰市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2、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或有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第三自然人担保贷款的应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做保证人。5、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6、二手房贷款,需提供经房交易部门过户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买卖申请审批书》7、借款人以房产抵押的,需办理保险手续;第八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限制条件:1、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未还清贷款前不能再次申请贷款;2、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在其借款人未还清贷款之前,不得申请贷款;3、借款期限为1-2年的,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3-4年的,两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5-7年的,叁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借款期限为8年以上的,肆年内不准支取公积金偿还贷款。4、曾经有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良还款记录的(指有累计逾期四期以上不偿还贷款本息的),一定期限内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赤峰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条贷款额度,借款人提供抵押物为期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价的70%,以现房作抵押的贷款额度原则上最高不超过该宗房产评估价的50%,第三自然人担保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担保公积金的200%;每宗贷款每月还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第十一条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为15年,公务员最长不得超过2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第十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三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第十四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根据不同单位性质、个人还款能力及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在贷款额度和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以降低贷款风险。三、赤峰公积金贷款流程第十五条住房公积金担保委托贷款首先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并如实真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和参与还款人单位核实其收入情况并签章,连同如下资料送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门。1、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真实、合法、有效的购房买卖合同、协议;3、所购住房的期房首付款证明或抵押物他项权证;4、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料证明,担保所需要的相关材料;5、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第十六条借款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方可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中心信贷部门负责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凭借中心出具相关的手续复查产权、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出具房屋他项产权证。第十七条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第三自然人担保的)同贷款人签定相关的《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以及借据,借款人用期房、现房抵押的,应到指定的保险机构签定保单。第十八条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的信贷管理部门实严格的三级审核,信贷员初审后,送交信贷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审核无异议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查委员会集中会审,审核无误后,下发委托贷款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九条信贷部门依据《委托贷款通知书》及相关贷款手续去中心公积金收缴部门发放贷款,将委托银行的拨款手续转交借款人,贷款发放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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