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2024-05-19 18:56

1.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举报热线:028-86279195
官网:http://cdzfgjj.chengdu.gov.cn/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12345热线住房公积金专席),采用自助查询、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号码【提问】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举报热线:028-86279195
官网:http://cdzfgjj.chengdu.gov.cn/
按照住建部的统一要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13年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12345热线住房公积金专席),采用自助查询、智能语音和人工坐席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7×24小时住房公积金查询和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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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号码

2. 成都公积金电话

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职责: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1、归集支取管理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
2、委托贷款管理
受理及初审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
3、会计核算管理
核算本部门管理费用;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为职工提供账户查询。
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手续。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利息支付;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业务档案管理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管理会计档案。
二、授权职责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在所属地区行使下列管理权限:
1、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6、审批办理本区域内的跨行资金(200万元以内)转账手续。

3. 成都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1、职工因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办理转移确有困难的职工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摘要】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中心城区服务大厅电话:028-86279227;城南服务大厅电话:028-85324726;城北服务大厅电话:028-86436775;城东服务大厅电话:028-84350774;城西服务大厅电话:64064608等。【回答】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借款人以及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借款人、配偶户口本复印件;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4.借款人结婚证复印件;5.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信息备案摘要;6.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回答】
1、职工因工作调动且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迁出本市、办理转移确有困难的职工2、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回答】

成都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4. 成都公积金电话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为:028-12329。
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采用电话自助查询(IVR)和人工座席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公积金各业务咨询等服务,服务时间为全天24小时。
电话自助查询(IVR)服务包括以下几项:
一、公积金政策查询
提供公积金政策咨询服务。
二、贷款资格及额度查询
是否符合贷款资格和可贷额度查询。
三、业务指南
提供各类业务和操作流程帮助。

四、个人账号查询
输入个人账号和查询密码查询账户余额。
五、缴存范围及比例查询
缴存范围、对象,缴存基数及比例咨询。
六、公积金各受理网点查询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地址及电话。

5. 成都公积金中心电话咨询

你好,为您查询到统一咨询电话:028
-12329.现场咨询:
成都市金牛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4、5楼
成都市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
成都市郫都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成都市青羊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
【摘要】
成都公积金中心电话咨询【提问】
 你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你好,为您查询到统一咨询电话:028
-12329.现场咨询:
成都市金牛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4、5楼
成都市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
成都市郫都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成都市青羊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
【回答】

成都公积金中心电话咨询

6.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摘要】
成都市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平台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回答】
您好,这边为您查询到的两个信息如下:
联系电话:12345
邮政编码:610000【回答】
如果有公积金的问题,您这边也可以拨打全国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回答】
提取公积金需要材料有:
如属于购房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
购买自建房的,在需要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翻建或修建自住房的,需提供规划行政等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如是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明;【回答】
您好,对于我提供的答案您还满意吗?如果有其他想问的话,您可以说一下,我这边也会尽力为您提供解答的哦!【回答】
如果我的回答让您觉得满意的话,后续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提问哦,您可以随时向我发送咨询哦。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7. 成都公积金电话多少?

成都的公积金服务大厅很多,每个都有电话,比方下面几个:

成都公积金电话
如果这几个离你很远,你看看下面几张图,找找离你最近的,您直接去咨询或者办业务就可以。

成都公积金服务大厅一览


成都公积金服务大厅一览


成都公积金服务大厅一览

成都公积金电话多少?

8. 成都公积金中心在哪里

法律分析: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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