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024-05-18 17:25

1. 合肥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合肥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首次住版院,在医保范围内,本市权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门槛费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用药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规定,分为甲类和乙类药品。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报销。自付费用是指医保范围内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包括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门槛费)、乙类药品和医用材料中个人支付的费用。自费费用是指医保目录外的费用,定点医院在使用医保目录外的药品、医用材料时,应事先告知参保人员。【拓展资料】医保异地报销比例为;异地医保报销比例:医保个人帐户医疗费可以定期在秭归医保局办理资金划拨手续,外省的医院要是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异地医保报销范围:异地就医报销分医保内用药和医保外用药,医保外不能报。只需要住院手续及医药清单和个人医保卡。报销时间3-6个月。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补助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元;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800元,满60周岁不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700元,满70周岁退休人员为600元。报销比例: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住院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100元,一级医院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270元。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到5.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5%;退休人员为90%。5.5万元以上至15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建国前参加工作老工人在三级、二级医院住院报销95%,在一级医院住院报销97%。三、大额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都为80%。

合肥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2. 合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本地就医报销比例(一)门诊报销:1.医保卡个人账户划拨标准: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计入。45岁(含45)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退休人员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计入。(二)住院报销比例1.报销起付线: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起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2.报销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分别为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6万元至30万元为大病救助基金报销,个人承担比例为4%。3.报销最高限额:30万元为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温馨提示:该划拨的金额作为参保人在门诊看病时候用的,当社保卡内个人账户资金不足时,不足部分由个人支付现金结算。)异地就医报销(一)异地急诊、抢救、住院保险异地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合肥市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结算:1.住院起付标准线为600元;2.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的10%。(二)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驻外人员异地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在合肥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标准结算。(三)异地转院治疗报销比例异地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结算,即:1.住院起付标准线为600元;2.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的10%。(四)因工驻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职驻外人员异地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在合肥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标准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照本条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二十八条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3. 合肥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合肥市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直接持社保卡与医院结算。在医保报销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支付6万元,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4万元。超过该限额之后的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支付。统筹基金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医疗救助基金个人承担比例为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合肥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4. 合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在医保范围内,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在门槛费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6%、二级医院8%、三级医院10%;退休人员及工作年
限满30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6万元至30万元个人承担比例为4%,30万元以上部分基金不予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 合肥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医保报销比例为85%,如果超出基本限额,那么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的比例进行。一、农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7、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二、农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1、住院医保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级医院报销40%级医院报销30%。2、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法律依据:《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 参保居民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比例支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低于80%;县级医疗机构不低于70%;市级医疗机构不低于60%。各统筹地区根据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合理确定具体支付比例。

合肥市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6. 合肥住院社保怎么报销比例

合肥今年城镇医保参保居民,进入不同级别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近日,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据介绍,参保居民每次住院的基金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参保居民住院发生的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由个人自费,超过基金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由基金和个人共同支付,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50%,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70%,其中,属一类低保、重度残疾的参保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再增加10个百分点。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含异地转院和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和特殊病门诊,合计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最高限额为: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城镇其他居民和市辖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的医疗保险卡办理住院和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时,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据实结算;医保基金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居民不出示医保卡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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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在本市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二百元、四百元、六百元;同一自然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住院起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一百元、二百元、三百元。超过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个人承担的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百分之十、二级医院百分之八、一级及以下医院百分之六;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五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合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8. 合肥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合肥职工社保报销比例如下(一)门诊报销:医保卡个人账户划拨标准: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计入。45岁(含45)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工资的3.5%计入。退休人员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计入。(二)住院报销比例报销起付线: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线分别为200元、400元、600元;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自第二次起起付标准分别为每次100元、200元、300元。报销比例: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分别为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6万元至30万元为大病救助基金报销,个人承担比例为4%。报销最高限额:30万元为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异地就医报销标准(一)异地急诊、抢救、住院保险异地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合肥市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结算:住院起付标准线为600元;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的10%。(二)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职驻外人员异地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在合肥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标准结算。(三)异地转院治疗报销比例异地转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结算,即:住院起付标准线为600元;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的10%。(四)因工驻外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职驻外人员异地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按在合肥市相应等级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门诊标准结算。合肥职工社保报销比例通常按照年龄进行分配,法律上的区别是45岁以前和45岁以后,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到社保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社保部门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