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中的持票人、签发人、承兑人、出票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2024-05-20 18:51

1. 票据中的持票人、签发人、承兑人、出票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票据中的持票人、签发人、承兑人、出票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2. 主/副签证申请人什么意思啊?

主签证申请zd人(Main Applicant):主要的签证度申请人。在学生签证体系里,主签证申请人就是学生本人
副/次签证申请人(secondary applicant):在学问生签证里面,副/次签证申请人一般是指主签证申请人(学生) 的配偶以及子女。对于年版龄小于18周岁的学生,父母可以申请陪读。
2017年7月澳洲投资移民变动月中,澳洲移民部就重大投资签证(SIV)申请者的居住要求发布了新的政策,要求持有4年期188商业创新类或投资者类临居签证,转888签证的主申请人要每年在澳洲居住40天,或副申请人(配偶)在澳洲每年居住180天。
这一要求将在申请人持188签证的4年里面累积计算。 

扩展资料:
签证打印要求:
A4纸张,打印到两张纸上,单面打印,不得双面打印;表格当中稍有修改,则必须重新打印,不得在原纸张上修改;打印时,鼠标左键选中文件,右键单击“打开方式”,最好选择 Adobe Reader 进行打印,因为其他软件如 WPS 无法显示二维码。
然后按 Ctrl + P 打开打印选项,选择“ A4 ”,打印全部,应为2页。打印合格的表格,表头左上角不仅应该具有二维码,而且可扫,扫后应出现类似如下信息(按先后顺序排列,中间用逗号隔开)
数字,护照号码,护照有效日期,申请人姓、名分开的拼音大写,字母,申请人出生年月,申请人国籍,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在日担保人姓名英文大写,在日担保人联系电话,在日担保人英文地址。

3. 会计上的经办人和 填制人各是什么意思

经办人是指业务办理人。填制人是指制单的人,一般指会计、出纳

会计上的经办人和 填制人各是什么意思

4. 费用报销单的经手人是什么意思

费用报销单的经手人就是拿着单据去找人签字报销领钱的人
报销单上设置经手人一栏,也是为了明确责任,领了钱就要交给报销人,防止有人冒领偷领他人报销的钱财
一般情况下,经手人是使用费用本人,这是最合适也是最方便的,不会出现冒领偷领的情况
有时候,因为一些原因,费用使用人无法亲自填制报销单报销,就会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这时候报销单上的经手人就不是本人,而是被委托人,取款签字的时候也是被委托人签自己的名字,然后把钱转交给费用使用人,也是对被委托人的一种监督

5. 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签订保证合同的注意事项
企业经常在实践中会疏忽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的防范,对于保证合同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多加注意,降低企业风险和运营成本。
一、审查保证人的履约情况
1、保证人的主体资格
根据《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这里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一般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各国有商业银行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各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等。
注意以下机构不得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否则,保证合同无效:
①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②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合格证人;
③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
2、保证人的保证能力
保证人以自己的名义担保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另一方有向保证人请求履行或赔偿损失的权利。保证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这是履行保证义务的必备条件。无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即无保证能力。
注意从以下几方面对保证人的保证能力进行审查:
①审查保证人的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以避免其提供的财产小于被保证的范围。
②审查保证财产的来源,确保该财产是保证人的合法财产。
③审查保证人对其提供的保证财产是否有独立的处分权限,以降低债权实现的风险。
二、明确保证人的权利义务
1、保证人的义务
保证人对保证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保证合同上未写明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那么即认定为连带保证责任。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对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风险大小不一。
同时保证合同中需要明确保证人所提供的保证财产的数额、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这些数据必须具体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2、保证人的权利
保证合同中可以写明保证人基于主合同产生的抗辩权利,以防止债务人恶意躲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明确债务转让必须通知保证人,减低未知风险。
三、保证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
我国《担保法》也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当事人仅有订立保证合同的意思表示,没有订立书面的保证合同的,不能认定当事人之间设立了保证法律关系。保证合同的具体形式可以有以下几种:
①保证人和债权人单独签订一份保证合同;
②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字盖章;
③保证人在主合同保证栏内表明担保意思,并签字盖章;
④保证人向债权人递交保证书。
四、保证期限
保证期限由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是依据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保证人在签写保证期限时应当谨慎。
五、其他事项
保证人如果有多人,应该在保证合同的其他事项中明确各自该承担的保证责任大小,避免纠纷的发生。
综上,保证合同的核心是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意思表示,所以保证人是否具备保证能力至关重要,对此,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必须谨慎审核。

保证合同中的保证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分别是什么意思?

6. 原始凭证经办人签名盖章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谁经手该笔业务,也可以理解成这笔业务的联系人或业务员是谁。 或购买消费的人是谁。

为防范经济纠纷并对单位或会计人员造成不利后果,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单位名义出具的条据必须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根据民法原理,单位出具的条据,既盖了公章,个人又签字的,除条据上另有特殊说明外,视为单位行为,个人不论与出具单位关系如何,均推定为经办人。如果上述条据收起诉讼,人个不作为当事人处理,但如果应有单位盖章而未盖章的,只有个人的盖章或签名的,即使已写有单位名称,如果持据方不想找单位或出具条据单位不认账,盖私章或签名的个人将会在诉讼中成立为被告。
  (二)认真防范无效代签及冒签冒领条据
  1、代签。属于代签的条据,条据的收款人事后不承认,原因一般为代签方法不规范,代签字办理借、领、收款时,不签自己即代签人的姓名。这样,事后发生纠纷时,被代签人说自己实际没有收到款项也没有签字而不予认账,代签人因没有签写自己姓名,事后一赖了之也奈何他不得,甚至纠纷发生时已记不起是谁代签。因此,对于代签字的,都必须同时由代签人书写被代签人和代签入两个人的姓名,代签人自己签名后应加代字并将姓名和代字置于括号中。
  2、冒签。指冒用他人姓名即法定收款^的姓名签字。实践中,这种纠纷案发率较高,原因是不少人对签字的条据不附加条件,只要一见到签字条据特别是熟人的签字条据就深信不疑,给心术不正者甚至坏人代签冒领提供了便利。
  防范的方法应是:①对于自己不能熟练鉴别真伪的签字人,应要求其当面签字;②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在对方已签字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核实条据业务,顺便核实签字。
  (三) 妥善处理好签字、签章问题
  一些属碍于面子的签字业务,由于收款人是付款人的领导或要好者,付款人不好意思要收款人出具借、领条或欠条等,事后收款人赖账或忘记,造成纠纷则付款被动。防范的方法是:对于不好要求其亲自写借条、收条、领条、欠条的,可以由会计人员事前写好应写的条据,只将条据的签名或盖章处空着,这样做一般都可以收到预期效果。

7.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二者的产生来源不一样,出质人是基于对债权的担保而产生的,质权人则是基于债权法定产生的。二者的权利义务内容不一样,质权人既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的权利,也对质物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出质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质物被偿还抵偿时,对债务人享有追偿的权利,出质人需要履行交付质物的义务,而质权人则需要在质押期间妥善保管质物。债务,“债权”的对称。是指债的法律关系中,债务人依法对债权人所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如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将出卖的物品交付买受人的义务,这就是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又如在出版合同中,作者有不再将稿件交付第三人出版的义务,这就是不为一定行为的债务。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债依不同的标准划分具有不同的种类。依发生根据不同可分为合同债务和非合同债务,因债务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务和多数债务,因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务的连带债务,因债的履行的选择性可分为原简债务和选择债务。

出质人和质权人是什么意思

8. 借条上的出借人签字的时候是需要借款人来签这个字还是出借人来签这个字?

借条由借款人签字。借条是由借款人单方书写签字,并交给出借人的债务凭证,因此,在借条上签名的应该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另外,如果有担保,可以由保证人签字。
如果双方是签订借款合同,此时债务人(借款人)或债权人(出借人)都要签章。
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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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借条的注意事项

1、借贷手续要全
债务人和债权人关系再好,借钱时也一定要打借条。不打借条是最大的法律风险。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条,无书面借条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没有证据的请求,将承担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借贷时,借款人应主动写出书面借条,出借人也应提醒对方写出借条,如遇特殊情况,当场无法定出借条的,应有第三人作证,事后补上借条。
还款时还款人要注意收回借条,或共同销毁借条。如果出借人声称借条丢失或损坏,还款人应要求出借人出具收据,还款人应妥善保存收据。

2、身份问题
首先,债权人应当审查债务人的身份证件,并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如果债务人将事先写好的借条交给债权人的话,就不排除该借条中债务人的签名系由他人代签的可能。
当债权人索款时则以不是本人笔迹为由,拒绝偿还。如借条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栏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签名、盖章、按手印。
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时又是某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话,债权人一定要明确债务人是该借款人本人还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业。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业从事包括付款在内的民事行为的。
如果债权人不对债务人的身份加以明确的话,就有可能出现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债权人在日后的诉讼中,将不得不面对公司或企业与借款人之间的相互推诿,从而为债权的实现带来麻烦。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给你的朋友时,最好能够留下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从而为日后可能发生的诉讼做好准备。所以借条必须由债务人本人填写。
妥善保管借条。要特别注意防止借条被盗、丢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湿,也不能与化学物接触。同时,最好复印几份,在以后催款时,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复印件,以确保原件的安全。

3、语言问题
打借条时不要使用多音、多义字。我国的文化博大精深,许多汉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现象,在借条中一旦使用这些汉字,就有可能造成纠纷。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既可以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贷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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