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基金减免政策

2024-05-18 21:18

1. 残疾人基金减免政策

2022年残保金征期开始,用人单位已开始缴纳残保金,缴纳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分为3类,第一类:常年缴纳残保金,依据优惠政策节省残保金成本;第二类:往年人数少于30人,无需缴纳残保金,2021年单位扩招,突如其来的缴费有点不知所措,想减免残保金或少交残保金;第三类:残保金减免方案和优惠政策相结合,成本优化到最低,而这三类企业关注更多的是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结合实际政策现状总结如下:
      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包含4个方面,并结合新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如下:      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特别说明: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一”和“二”有效期:      202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以2022年申报2021年残保金结束,具体政策是否延期,以残联、税务局政策为准,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      三、用人单位按照1.5%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3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唯一减免残保金的方法;      注:“1.5%”是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不同省份比例不同,如:北京1.5%,成都1.6%,郑州1.6%,吉林1.6%,厦门0.8%,深圳0.5%.....具体以纳税地政策为准。
      四、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      与此同时2022年残保金政策发生变化,      根据残联厅函【2022】63号文件,      “从2022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按月计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残疾人总数平均后计入用人单位每月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意味着30人以上的企业不能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需要按月安置,对未按月安置残疾人的企业带来的影响很大,未安置月需缴纳残保金,集中安置月人工成本增加。建议近期安置残疾人减免残保金的用人单位,在减免2022年部分月份残保金的同时,部署2023年全年      残保金      减免计划。用人单位可关注并留言【领取“      2022年+2023年      ”减免方案】获取最新政策解决方案。      以上为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2022年的相关内容。

残疾人基金减免政策

2. 怎样才能减免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减免残疾人保障金需要符合下面的标准:

  一、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条件:

  1、遭受严重灾害如台风、火灾、水灾、地震等造成较大损失,按规定缴纳保障金有困难的用人单位。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对特定行业进行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

  3、因经营造成当年度财务亏损或累计亏损额较大的用人单位。

  4、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当年有严重偷税行为的用人单位,不论符合上述何种减免条件,均不给予减免。

  5、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减免。

  6、由业主本人及其亲属直接经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免征。

  二、残疾人保障金减免需报送资料:

  1、要求减免的用人单位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完整的《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

  3、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证明

  4、上一年度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

  三、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报:

  1、申请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如实填写《申请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批表》后,携带相应资料在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经审批后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2、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2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3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30%的保障金;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20%——4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5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40%——50%的保障金;上年度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40%——60%,或累计亏损额达到注册资本(股本)金70%的亏损单位予以不超过减征50%——60%的保障金;以此类推,如果用人单位已经资不抵债,或面临破产,将予以减征90%的保障金,直至免征。

  3、因遭受灾害或政策性要求减免的,将依据相关政策和材料进行减免。

  四、残疾人保障金减免审批程序:

  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在收到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所需提供的全部资料后,经办人员应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经中心相关部门核对,报中心减免保障金审批小组审核并提出意见后,上报市残疾人联合会,由市残疾人联合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核准。核准结果由残疾人就业管理机构于7月31日前告知用人单位,并将其及时传递给地税相应部门。

3.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残疾证、身份证(残疾人)、用工合同、医保、社保、工资表、单位机构代码、法人代表等拉手续的复印件。
这些资料一式三份,残联就业中心、税务部门、单位各一份。
残保金减免基本条件: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1.7%(北京市为例,下同),且在职职工总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保障金。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保障金。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在相关规定实施之后满足该条件的即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且人数在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可以在剩下的时间免征残保金。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减免或缓缴的,应先向税务登记地所在区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批复,报市财政局备案并将批复结果告知同级税务机关。
批准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名单,应当由各区财政部门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减免或缓缴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4.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申请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用人单位需提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和上一年度单位职工总数的证明。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
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复印件;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残疾人职工上一年度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上一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扩展资料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 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于残保金减免有不同的优惠正常,以广西为例,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一)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项。(二)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十七条。(三)设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是什么

6.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法律分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第一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7.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2、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连续两年亏损、破产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等原因需要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的,应在办理年审时,向负责本单位年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时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重大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明,以及本单位审计报告和会计年报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申请保障金的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减缴数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已进入破产程序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免缴保障金。法律依据《残疾人保障法全文》第一条  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政策

8. 残疾人保障金的减免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于残保金减免有不同的优惠正常,以广西为例,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
(一)新办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保金。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一项。
(二)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十七条。
(三)设置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保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保金。政策依据:《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第二条第二项、《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第一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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