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提取,周末上班吗?

2024-05-19 18:53

1. 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提取,周末上班吗?

到就近的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周末休息不上班。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耍双休。

服务网点
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城南服务大厅: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3、4楼
城北服务大厅: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4、5楼
龙泉管理部:龙泉驿区驿都东路1146号4楼
青白江管理部:青白江区华金大道2段270号3楼
新都管理部:新都区桂湖东路58号建行3楼
温江管理部:温江区东大街1号
双流管理部:双流区东升镇顺城街27号
简阳管理部:简阳市沱东新区人民路简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都江堰管理部:都江堰市幸福大道256号2楼
彭州管理部:彭州市天彭镇新康路113号
邛崃管理部:邛崃市东街109号
崇州管理部: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
郫县管理部:郫筒镇东大街65号工行3楼
金堂管理部:金堂县赵镇金中路27号
新津管理部:新津县五津北路1号建行4楼
大邑管理部:大邑县晋原镇西街建行大楼5楼
蒲江管理部:蒲江县鹤山镇鹤山北路42号(运输公司3楼)

成都住房公积金在哪提取,周末上班吗?

2.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上班吗?我想去提取钱,周末可以不???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末是不上班的,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全天(法定节假日除外),服务时间为9:00-17:00。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考资料来源: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时间

3. 成都公积金提取多久到帐


成都公积金提取多久到帐

4.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一般什么时间到账?下午6点以后不会到账吧?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一般在申请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六点之后不会到账。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住房公积金具有互助性、强制性、义务性的特点。

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主要通过中心归集的其他职工的公积金来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如果职工既要贷公积金,又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很快就会出现无公积金可贷的局面。因此职工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则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
扩展资料:
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介绍如下:
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18周岁子女。
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12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政策解读:租房提取公积金,难不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放宽

5.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你去的人力资源做什么?现在,填写申请表。 
您可以提取的情况: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身份证,3个月的银行还款细节,联名卡,需要的是原创的,如果提取配偶方的基金必须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和结婚证书。直接向房地产建设四楼处理。 
平时没有时间,可以处理在周六上午,周六上午9:00-12:00办公室。
这样可以么?

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6. 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所有单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可按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储存时间达12个月后可随时提取缴存账户余额。另持有上述人才卡的职工,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均可申请最高贷款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 成都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公积金提取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到账。如果是非本地户口,社保已经申请异地转移,但是还没有被异地接收;或社保没有转移,但已停缴,则要3个月到账。

成都公积金提取多久到账

8. 成都公积金按月提取什么时候到账?

法律分析:申请公积金提取手续之后,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所有单位缴存职工租房提取可按月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储存时间达12个月后可随时提取缴存账户余额。另持有上述人才卡的职工,不受现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限制,均可申请最高贷款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