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本金无法拿回是怎么回事?

2024-05-05 04:07

1. 投资人本金无法拿回是怎么回事?

投资人出资500万元与融宜宝公司签订了协议,期限为期一年,借款到期后,融宜宝公司向投资人支付了利息,但本金500万元没有还给他。于是投资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基本上就是这样。

2015年4月29日,甘先生与融宜宝公司签订了协议,甘先生出资500万元,受让借款方名下的债权,期限为期一年,约定的年息为13%。同日,甘先生将钱款付给融宜宝公司,受让了债权人李某对250个人所享有的债权。借款到期后,融宜宝公司向甘先生支付了截至2016年5月15日的利息,但本金500万元没有还给他。甘先生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被告融宜宝公司认为,融宜宝只是为甘先生和李先生提供了中介平台、居间服务,和甘先生本身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我们双方是居间关系,并不是借贷关系。甘先生通过融宜宝公司,与李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融宜宝已经完成了居间义务,没有向甘先生偿还理财金的义务,甘先生应该要求李某还款。”
一审法院认为,双方所签订的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合法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居间合同是提供一个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只是一个中间人,服务范围是有限的。但是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甘先生授权融宜宝公司为他的资金寻找借款人,而且资金也是划转到了融宜宝公司,这个合同就不符合居间合同的特征,而更符合“委托合同”的特征。因此,法院认为,该份合同应该属于委托合同。
在确认了合同性质的前提下,法院认为,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认为融宜宝公司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其关键是,甘先生受让了来自李某的一个庞大的债权,但是融宜宝公司没有提交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它所找来的借款人李某,跟250个人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
法院为此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融宜宝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偿还甘先生本金500万元以及截至实际还款日的利息,利息以年息13%计算。

目前,提出上诉的融宜宝在二审即将开庭时提出撤诉要求,案件仍在审判程序中,判决尚未正式生效。

投资人本金无法拿回是怎么回事?

2. 投资本金拿不回来了怎么办

您好 亲!
      ,我是您的专属答主曦曦呢
      我这边已经将您的提问已经整理完毕呢
      很开心 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啦,亲爱哒,根据您的提问呢 回答如下哦 
      当投资者的钱拿不回来应该怎么办?1.先查看两个人的约定,合同。一般来说,在投资之前两个人都会签订合同或者是有一些口头上的约定,这个时候自己就要努力的拿出来这些约定了,比如说约定了,在公司失败之后投资的钱也没有了,现在这种情况刚好符合,那么这个钱其实就不应该拿了,因为如果拿了属于违约的行为,但是如果说这种情况之下,钱依然可以拿出来一部分,这个时候就可以想办法去拿回自己的钱。2.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当我们查看了合同之后,发现是对方违约了,这个时候自己应该拿回来钱的,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首先如果对方不愿意给我们钱,那么我们可以跟对方进行沟通,其次如果沟通不畅,那么就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让法律的强制力量来帮你要回来这部分钱,比如说可以先冻结资金,然后用于还给你的钱,当然如果对方实在是没钱,也只能够等待,尽量的要回来。总而言之,很多人可能会选择投资公司,但是中间会有很多事情发生,因为很多创业公司都是失败的,所以当投资失败之后钱应该怎么要,这是一个问题,如果两个人之前约定了钱不要,那么自己就不应该要,如果约定了这个时候也可以要回一部分,那么就可以主动的联系这个人,如果这个人不给,可以寻求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