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信托有限公司的简介

2024-05-19 07:02

1. 华信信托有限公司的简介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从事经营性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33亿元,公司前身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信托投资公司。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和支持下,华信信托遵循“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原则,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人均利润率、资本收益率等信托网指标一直处于地区和行业较高水平。自1988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至2001年完成重新登记期间,股东年均分红率达20%;发起并管理的“工信可转”基金,自1992年设立至2000年规范为“金元基金”期间,投资者获得的年均收益率达21%。截至2008年12月末,华信信托累计利得财富管理信托资产913亿元。管理的信托计划实际收益率都达到或超过发行时的预期收益率。

华信信托有限公司的简介

2. 华信信托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

公司本业务范围如下:(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3.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

新华信托作为银监会监管下的中国最早一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十分广泛,包括:●传统信托业务,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投资管理业务,包括: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证券市场业务,包括:有价证券信托(包括阳光私募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综合金融业务,包括: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

4. 安信信托的发展历程

 1987 —— 1994 年 安信信托的发展历程可分为创立阶段、整顿与发展阶段。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信信托”)的前身是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 1987 年 2 月 16 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 国家迫切需要建立银行体系以外的金融机构,广开融资渠道,推动改革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步伐,由此,安信信托应运而生。但由于当时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资金缺口很大,筹措困难。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决定由多家出资,组建股份制形式的金融机构。经过紧张的准备, 1987 年 2 月 16 日,全国首家股份制性质的金融机构——鞍山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安信信托在经营和发展中,经常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支持,很难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自主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公司积极争取国家体改委、人民银行、证监会、省、市政府的支持,终于在 1992 年 4月22日,得到辽宁省体改委和省人民银行的批准,公司按照1:1的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00万股社会公众股,正式改制并更名为“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公司又积极争取股票上市,由于当时沪、深股市中只有深发展一家金融上市公司,加上公司发行股票手续不完备,需要做大量解释工作。公司人员转变观念,化不利因素为有利因素,终于得到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批准了公司股票上市的申请,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600816。

5.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411-83611895,公司邮箱huaxin@hxtic.cn,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4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
公司介绍: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1987-04-24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大公街34号。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永成,注册资本660,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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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6. 信托的发展历史

什么是信托,信托介绍,信托发展史

7. 信托的发展过程

 原始的信托行为发源于数千年前古埃及的“遗嘱托孤”。信托最早的文字记载是公元前2548年古埃及人写的遗嘱,其中指定其妻继承财产,其子为受益人,并为其子指定了监护人。从法律的角度讲,信托源于罗马法“信托遗赠”制度。《罗马法》中规定:在按遗嘱划分财产时,可以把遗嘱直接授予继 承人,若继承人无力或无权承受时,可以按信托遗赠制度,把财产委托或转让给第三者处理。古罗马的“信托遗赠”已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信托概念,并且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从操作的层面上说,现代信托起源于英国的“尤斯制”。英国在封建时代,人们普遍信奉宗教,按照当时的基督教义,信徒“活着要多捐献,死后才可以升入天堂”。这使得教会的土地不断增多。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教会的土地是免征役税的。教会土地激增,意味着国家役税收入逐渐减少。这无疑影响到了国王和封建贵族的利益。于是,13世纪初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一个《没收条例》,规定凡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的,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凡擅自出让或赠与者,要没收其土地。当时英国的法官多数为教徒,为帮助教会摆脱不利的处境,通过“衡平法院”,参照《罗马法》的信托遗赠制度,创造了(尤斯)制度。尤斯制度的具体内容是:凡要以土地贡献给教会者,不作直接的让渡,而是先赠送给第三者,并表明其赠送目的是为了维护教会的利益,第三者必须将从土地上所取得的收益转交给教会。随着封建制度的彻底崩溃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契约关系的成熟,商业信用和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使尤斯制度逐渐演变为现代信托。 法人信托的产生现代信托制度于19世纪初传入美国。最初,与英国一样,也是由个人承办执行遗嘱、管理财产等民事信托业务。为促使资本集中,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信托公司应运而生。美国最早完成了个人信托向法人信托和民事信托向商事信托的转移。美国于1822年成立的纽约农业火险放款公司,后更名为农民放款信托投资公司,是世界上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可以说现代信托公司源于保险,公司制的信托理财产品最早是通过保险业务员向大众销售,最后又从保险业分离出来。美国的信托业美国是信托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无论是信托资产的规模,还是信托产品的丰富,抑或是监管体系的完善,美国信托业都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美国是当今世界信托业最为创新的国家。在美国的金融体系中,信托机构与商业银行享有同等地位。从资产拥有情况来看,美国的信托资产、银行资产和保险资产三分天下。 类型划分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以下类型:(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① 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② 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③ 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④ 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⑤ 财产权是信托成立的前提。 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委托代理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与第三者发生的法律行为,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委托代理人承担。与委托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 涉及的当事人数量不同:信托的当事人是多方的,至少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方。而委托代理的当事人仅有委托人(或被委托人)与受托人(或代理人)双方。② 涉及财产的所有权变化不同:在信托中,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要从委托人转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代为管理;而委托代理财产的所有权始终由委托人或被代理人掌握,并不发生所有权转移。③ 成立的条件不同: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委托人没有合法所有的用户信托的财产信托关系就无从确定;而委托代理则不一定以存在财产为前提,没有确定的财产,委托代理关系也可以成立。④ 对财产的控制程度不同:在信托中,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是在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下,根据信托合同规定行为,一般不受委托人和受益人的监督;而委托代理中,受托人(或代理人)则要接受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监督。⑤ 涉及的权限不同:信托受托人依据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享有广泛的权限和充分的自由,委托人则不干预;而委托代理中,受托人(或代理人)权限较狭小,仅以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授权为限,并且随时可向受托人(或代理人)发出指令,并必须服从。⑥ 期限的稳定性不同:信托行为一经成立,原则上信托合同不能解除。即使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撤消、破产,对信托的存续期限也没有影响,信托期限稳定性强;而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或被代理人)可随时撤消解除委托代理关系,合同解除容易,因此委托代理期限的稳定性较差。 信托和银行信贷都是一种信用方式,但两者多有不同。1、经济关系不同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托行为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2、行为主体不同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过程,委托人都占主动地位,受托人被动地履行信托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贷款,进行经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3、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风险,只要不破产,对存款要保本付息、按期支付。4、清算方式不同银行破产时,存、贷款作为破产清算财产统一参与清算;而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由新的受托人承接继续管理,保护信托财产免受损失。

信托的发展过程

8.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战略

●合作战略:积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迅速提升公司综合实力,缩短与国际金融服务业的差距。●区域战略: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广州、东北、天津、西北为中心抢占制高点,将业务触角延伸至全国。●人才战略:全面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设,建立奖惩分明,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机制,培养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产品战略: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和手段,为客户创造价值,提供增值服务;逐步形成以信托为龙头,以基金、投资、证券、投行等业务为支点的集团架构。●品牌战略: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广泛的营销网络,在国内资本市场树立“诚信、创新、专业”的市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