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4-05-09 03:15

1.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失业人员社保优惠政策有哪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9号)文件第一条是规定: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二、失业保险的作用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三、失业保险待遇的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失业人员创业优惠政策有哪些

2. 失业人员创业享受国家哪些政策?

补贴标准为1.2万元;
如果吸纳就业1人及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为2万元。

三、企业免息创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免息创业贷款
免息贷款只要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向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失业人员即可申请。
只要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的,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免息创业贷款。其中个体户最高可贷15万元,贷3年,全额贴息;企业最高可贷45万,贷3年,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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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失业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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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4.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

有。
政策扶持自主创业补贴按照深府2009143号文件精神,凡在创业园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员均zhi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可申请3-10万人民币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2、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
3、社会保险补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00元/月左右
4、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
5、首次创业补贴;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创造就业岗位奖励;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扩展资料:
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审批认定程序:
1、申请享受优惠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证明到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经审核后,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批汇总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加盖“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惠政策审批专用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再就业优惠证

5. 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6. 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法律分析: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户籍人员,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灵活就业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

稍等【摘要】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提问】
稍等【回答】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的发放对象是在领取失业金期限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合伙经营且正常经营的可申领。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每名失业人员可领取创业补贴2000元。【回答】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

8. 国家对失业下岗职工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关于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综[2006]7号
 
  一、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下同)外,凡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005年底前核准免交收费但未到期的人员,剩余期限内按此政策执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二、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具体包括:
  (一)工商  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二)税务  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三)卫生  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
  (四)民政  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五)劳动保障  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六)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   按照管理权限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